河北保定2019教师招聘【283人】,报名时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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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重点满足我市教育系统用人急需,拟为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并代为莲池区、竞秀区公开招聘教师总计283名。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实施及结果的公平、公正,依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及《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精神,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和原则
1、本次招聘为统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2、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3、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岗位所需具体条件见《保定市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等。其中教师资格证按照平行或下行原则掌握,专业审核以毕业证为准;
5、招聘岗位有年龄要求的从其要求,无年龄要求的掌握在18至35周岁(1983年9月1日至2001年8月31日出生)。计算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9月1日。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不受理下列情形人员的报名:
1、现役军人;
2、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3、组织人社部门已经办理审批手续但编制部门尚未办理入编手续的人员未征得原单位同意的;
4、高校在读人员;
5、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以及失信被执行人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法、程序及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其中某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不足3:1时,核减该岗位招聘数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核减或取消的指标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到其他岗位。初审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进行。
2、报名网址: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hebd.lss.gov.cn/。下同)“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
3、报名时间:2019年8月28日9:00至9月1日17:00。
4、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1)考生开始报名前,需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岗位信息表》内容,然后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自律机制。应聘人员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发现网上所填报信息与实际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可修改)后,方可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唯一凭证,请考生务必牢记。
(4)按照报名网页上“提示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或放弃本次应聘。“审核通过”的,信息将被锁定并进入交费程序,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考生可适时再次登录系统查看报名状态予以确认(报名是否成功以系统显示状态为准),以免影响报名及考试。
(6)审核通过后,考生可通过支付宝扫码交纳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2日12:00。交费成功需要开具发票的,请于2019年9月7日笔试结束当天12:00前到本考点办公室凭《笔试准考证》开具发票。
(7)特殊情况报名考务费可减免,减免对象及办法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先在网上交费,笔试结束后当天12:00前到本考点办公室审核并办理退费手续。具体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请符合退费条件的考生提前准备好相应材料及时办理,逾期不再受理。
(8)考生务必牢记报名、交费截止、打印《笔试(面试)准考证》、考试等重要时间节点信息,凡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二)笔试
1、考生通过报名并交费成功后,于2019年9月5日9:00至6日18:00,从网上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2、笔试时间:2019年9月7日(周六)9:00-11:00,共120分钟。
3、笔试地点及有关要求等详见《笔试准考证》。
4、应聘人员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需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未携带《笔试准考证》的不得参加考试,特殊原因未携带《居民身份证》的可先参加考试,但考试结束后必须到本考点办公室照像备查,拒不照像者视为自动放弃。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交卷退场,且严禁将试卷、答题卡等非个人物品带出场外。
5、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专业基础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教育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基础知识与基本原理、教学基本规律、教学方法、学生学习心理、儿童与青少年身心发展、德育、班主任工作、教师心理等。
两科合并为一张试卷,满分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专业基础知识分别约占卷面分值的50%。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生在答题卡上答题(在试卷上答题无效),考试结束后通过机读形式阅卷登统。考生必须规范填涂答题卡,因个人填涂不规范导致的读卡困难等,后果自负。
6、设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数值为参加本次考试所有考生平均得分的60%。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后续资格。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同笔试成绩一并公布。
7、9月8日左右,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公布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请考生注意登录查询,进入资格复审的按要求做好后续工作。
(三)资格复审
1、按照各招聘岗位1:2的比例,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程序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全部进入,复审合格进入面试程序。因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或无故不参加复审者,取消进入面试资格,并依据本岗位笔试成绩顺序递补。同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无论任何环节,一旦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资格复审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负责。时间:2019年9月10日至11日9:00--17:00(午间不休息)。地点:保定人才大厦一楼大厅(保定市东二环1539号,东二环与七一路交口东南角。参考乘车路线:火车站乘27路、客运中心乘56路;市内乘29路、22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