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河北保定易县选聘高(职)中教师实施方案【60名】
报名时间:2019年8月5日至8月7日
面试时间:2019年8月17日
为满足我县高职中学校用人需要,经县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60名高(职)中教师。为保证公开选聘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选聘方式和原则
(一)本次面向社会公开选聘采取面试的方式;
(二)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名额
公开选聘高职中教师60名,聘用后具体单位由教体局统筹安排。
三、选聘范围及条件
(一)选聘单位、岗位、名额及应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见《易县2019年公开选聘高(职)中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专业参考目录为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分类参考目录)等条件(详见选聘岗位信息表);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在此次公开选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全国普通类高等学校在读学生;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已就业人员。
(三)不得应聘人员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审查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选聘程序
(一)公告发布
2019年7月19日至2019年8月4日期间,易县政府网(www.yizhou.gov.cn)发布选聘公告。教体局负责在易县电视台发布选聘消息,同时接受咨询,咨询电话0312-8856219。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地点: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股
2、报名时间:2019年8月5日至8月7日
3、报名方式:个人自愿现场报名,应聘者须提供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彩色1寸免冠同版照片四张,在编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应聘证明。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填写《易县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附件2)。《资格审查表》由考生自行下载,填写完整并粘贴照片。报名时需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每人只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即报名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4、资格审查:由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名人员资格条件等,资格审查在报名现场进行,分别由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审核并签字。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试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请报名者保持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三)面试
报名资格通过人员不限比例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时间:2019年8月17日,考生务于2019年8月15日至8月16日到人社局干部股领取面试通知。面试由县选聘办公室负责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每人时间5分钟,每名考生需回答两道题。每个面试评审组由七名评委构成,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其平均分数,评委由县选聘办公室聘请具备评委资格的人员担任。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体检
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依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选聘岗位人数与考生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当成绩相同时,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为:学历高的;最高学历毕业时间较早的;户籍或生源地为本县的;出生时间晚的。
体检由县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在易县具备二级乙等以上(含二级乙等)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负担。无故不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以复检一次,复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
考核主要是对个人报名档案和近年来的现实表现以及报考条件进行审查。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核工作由县教体局负责。
体检、考核期间主动放弃或体检、考核不合格所空出的岗位依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成绩并列时,优先递补的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
(六)公示
根据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有人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出的岗位以及后续环节不同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均不再组织递补。
(七)人员管理与待遇
1、人员管理。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并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其他人员为6个月。试用期满由县教体局和用人单位组织对录用人员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聘,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
2、待遇。所聘用人员列县教体局下属全额事业编制,享受相关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一)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准考证》的,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体检和考核其中一项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聘用到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人事、财务、纪律检查等岗位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出现回避情形时,应主动提出。
(三)选聘工作的全过程,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严肃选聘纪律。对下列有违反本规定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作弊的;
3、选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招聘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违反本方案的其他情形的。
(五)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方案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辞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六、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刘杰政府县长
副组长:张东辉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赵广鹏政府副县长
赵永忠政府副县长
成员:赵合忠政府办公室主任
杨德茂政府办正科级干部
卢庆董县人社局局长
柳照杰县编委办主任
贺宝来县财政局局长
许俊良县教体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人社局局长卢庆董兼任,副主任由县人社局于建海、财政局苑国增、编委办刘矩、教体局何国海担任。具体负责此次公开选聘的报名、审查、面试、公示和聘用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