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9年8月19日,通过邢台经济开发区网站等媒介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告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为2019年8月20日--2019年8月30日。
2.报名办法:符合选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可以通过与邢台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局联系,现场报名。
报名地址:邢台经济开发区社保就业服务大厅1楼(中兴东大街与永安路交叉口西南角,市内乘坐6路、31路、111路公交车国际新城站下车东行50米即到)。
咨询电话:邢台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局0319-3636138
邢台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局0319-3636685
3.报名要求:须携带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2019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应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资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4张近期同底小2寸免冠彩色照片;已就业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报名的证明信。
4.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本人持以上证件及《邢台经济开发区2019年选聘初中教师报名表》至报名现场进行报名,经审查合格后,准予参加选聘。报名表需如实填写(诚信签名必须手工填写,机打无效),贴小2寸近期免冠同版照片。照片背面务必填写本人姓名、报考学校及学科。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测评考核。
(三)测评考核
测评考核工作由邢台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局统一组织实施,以面试形式进行。面试时间按报名人员情况另行确定。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学能力和考察师德师风。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根据应聘考生面试成绩,按照选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学历(学位)较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
(四)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工作由邢台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邢台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局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综合素质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经体检、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邢台经济开发区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进行审批。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五年,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特别提醒:考生要24小时保持所留电话畅通,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测评考核、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附件1:邢台经济开发区2019年选聘初中教师岗位条件表.xls
附件2:邢台经济开发区2019年选聘初中教师报名表.docx
2019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