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笔试
笔试组织工作由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
高中教师和职教中心教师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教育基础理论;
各初级中学和校区教师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考试范围等。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笔试时间为120分钟,分值满分为100分。设立最低合格分数线,与笔试成绩一同公布。
3、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阅卷和登统由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招聘机构组织阅卷并登统。
5、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说课人选(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情况,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说课环节)。对进入说课环节人员在人社局公示栏、教育局公示栏、隆尧人社微信公众号公示。
(四)说课
1、说课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2、选聘评委:由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委托招聘机构按每个科目从外地选聘评委。
3、提前3天通知说课人员,并告知说课有关事项。
4、说课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说课成绩(说课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汇总成绩
总成绩由笔试成绩、说课成绩两部分加权组成。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说课成绩占总成绩的4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情况,依次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说课成绩较高者、隆尧县户籍。如以上情况均相同,以再次说课成绩确定最终人选。
(六)资格复审
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由县人社局会同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卫健局、县民政局等有关部门对报名材料及考生档案逐一进行资格复审。审核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体检资格,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情况,按照汇总成绩时的顺序确定人员。
对资格复审合格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在人社局公示栏、教育局公示栏、隆尧人社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间,出现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情况,按照汇总成绩时的顺序确定人员。
(七)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由二级甲等及其以上医院体检,体检费自付。体检合格的进行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缺额不再递补。
(八)考察
体检合格后,由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计生等情况进行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缺额不再递补。
(九)公示
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对拟聘人员在人社局公示栏、教育局公示栏、隆尧人社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七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如遇特殊情况,由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十)摘牌选岗
考察合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考初中文、理科的考生摘牌选岗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和专业(教师资格证专业方向)对口相结合的原则进行选择。专业对口的考生只能选取需要本专业的职位,专业不对口的考生需等到下一轮选择职位。报考其它职位的考生,根据成绩名次依次摘牌选岗,名次并列者依次按照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说课成绩较高者、隆尧县户籍优先摘牌选岗。
七、岗前培训
聘用人员必须参加岗前培训。
八、聘用
按照相关规定,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定级手续,最低服务期限3年。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九、本方案由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特别提醒:考生要24小时保持所留电话畅通,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说课、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要讲求诚信,对本人填写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019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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