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内蒙古呼伦贝尔满洲里市教育系统招聘教师简章【40人】
根据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为做好2019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满洲里市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批复>》(内人社函〔2019〕176号)规定,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聘用40人。其中,部分岗位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蒙汉兼通人员以及大学生退役士兵。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表《满洲里市2019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招聘专业审核根据学历层次要求不同以应聘人员全日制专科或本科第一学历所学专业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对口专业进行审核,不允许应聘人员以第二学位报考。
5、具有呼伦贝尔市户籍(2018年12月31日前落户)或呼伦贝尔市生源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具体要求详见《岗位需求表》);
6、应聘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获得地区级学科带头人称号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本次公开招聘确定一定比例的岗位定向招聘蒙汉兼通人员高校毕业生;确定一定比例的岗位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以及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统称“项目人员”)。
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以下简称定向岗位),要求应聘者须为在报名开始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或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凡是到报名开始日,“项目人员”服务期满超过3年或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的,不能再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只能应聘其他岗位。
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须同时满足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蒙汉兼通人员是指:会说会写并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汉语言文字的人员。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在读的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6、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方式报名方式进行。报考网站为满洲里市人才网(网址:www.mzlsrc.net)。
2.报名时间:2019年8月12日9:00—16日24:00
3.应聘人员须用本人身份证报名,且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时所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在网上签署考试诚信承诺书并填写《报名信息表》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数码彩照(白色背景,jpg格式,100KB以下。上传照片模糊者,审查不予通过)。应聘人员须完整填写学习和工作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时间不得间断或空缺。否则,不予审查通过。
4.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后,应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下载打印自动生成的《报名信息表》(此表一式两份),并认真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请及时修改。
特别提醒: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5.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报考资格条件和要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6.报名序号是应聘人员确认是否报名成功、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
初审时间:2019年8月12日—8月17日17:00
2.资格初审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主要审核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审核结果在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审查未通过的,应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补充和说明。在报名截止前,未完整填写个人资料或上传照片等原因导致资格无法审核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3.《岗位需求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请直接向市教育局咨询。资格初审咨询电话详见《岗位需求表》。所有应聘人员都要及时打印《报名信息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4.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5.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须于8月13日—8月17日24:00登录报名系统,通过网上支付工具,缴纳报考费70元/人(报名费每人20元,考务费每人50元)。2019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免收报考费;2018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减半收取。农村牧区建档立卡和城市低保家庭的报考者免收报考费。对符合减免条件的报考人员,采取先交后退方式进行,即应先通过指定的网上银行进行交费,其减免费用公开招聘工作结束后由满洲里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现场退费(退费时间另行通知)。对于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申请报考费减免的人员、笔试缺考的人员,不再退费。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不予退费。
凡符合减免条件的应聘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信息表》1份、《减免考务费申请表》2份(其中,农村牧区建档立卡家庭的报考者还需提供所在旗市区扶贫办出具的贫困证明和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城市低保家庭的报考者还需提供所在旗市区民政局出具的低保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于面试说课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到满洲里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满洲里市建设大厦三楼)进行审核确认,也可委托他人代办。
(三)报名确认
1.应聘人员须及时登录满洲里市人才网报名系统,查阅个人报名信息是否正确,交费状态是否变化为“已交费”。如交费后状态未改变,须在报名时间内与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联系(咨询电话详见本简章),否则视为放弃本次考试。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确认。
2.报名截止后,招聘岗位交费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4: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考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做适当调整。“定向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将该岗位的招录名额调整到相应的普通岗位。调整后的岗位,在报名网站上公布。因调整而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根据专业情况改报其他岗位或办理退费,改报时间为2019年8月18日9:00时—17:00时。逾期未改报职位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报名成功人员须于2019年8月17日9:00—21日8:30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凭此准考证参加笔试和专业测试。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