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东青岛城阳区中小学校选聘骨干教师公告【15人】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国家、省和市有关文件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19年青岛市城阳区中小学校面向全国公开选聘骨干教师15人(具体学科岗位数量根据报名情况确定),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全国范围内(不含城阳区)具有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的在职教师。
二、选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热爱教育事业,品行良好;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七)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
(八)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从事一线教学5年以上且现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相一致;
(九)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20日以后出生);
(十)应聘人员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具有区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教育综合性或教学类荣誉称号,或取得区县级及以上优质课比赛、教学技能比赛二等奖及以上等次,或出示过区县级及以上公开课;
(十一)应聘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8年8月20日以后出生):具有地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教育综合性或教学类荣誉称号,或取得地市级及以上优质课比赛、教学技能比赛二等奖及以上等次,或出示过地市级及以上公开课。
应聘人员须经区(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人员或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其他时间报名的不予受理。
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8月20日—8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报名地点:青岛市城阳区教育研究指导中心。
具体办法和要求: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下载并完整、如实填写《2019年青岛市城阳区中小学校公开选聘骨干教师报名登记表》(本人亲笔签字)、《2019年青岛市城阳区中小学校公开选聘骨干教师诚信承诺书》(本人亲笔签字),并按应聘岗位条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名表、承诺书及本人近期一寸同版免冠彩色照片2张。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职称证、近五年年度考核表及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和材料(以上材料均须在2019年8月20日前取得)以及区(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和单位所在地编制部门出具的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证明(经选聘主管部门同意,也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A4纸复印件一份。
选聘单位安排专人按照选聘公告公布的选聘条件和要求,对报名人员的证件材料进行审查。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内未向选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人员,一律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取消其报名资格。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选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和应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1比例的岗位,相应取消或核减选聘计划。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本次考试采取“说课+答辩”的方式进行,在城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监督指导下,由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严格按照面试方案组织实施。根据选聘岗位的需求和特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