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鄂伦春旗教育系统招聘中小学教师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2018年呼伦贝尔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要求,从资格复审环节起,根据报考岗位所属地区的不同,资格复审、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环节工作分别由呼伦贝尔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旗市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自组织实施。
从资格复审环节起,报考市直学校岗位考生的成绩公布、信息发布、公示等事宜在呼伦贝尔人才网发布,报考各旗市区岗位考生的成绩公布、信息发布、公示等事宜在各旗市区政务(政府)网发布,考生务必明确自己报考岗位的所属地区,并随时关注相关地区网站,及时登陆查询。
2018年全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笔试工作已经结束。根据《2018年呼伦贝尔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安排,报考鄂伦春自治旗考生的资格复审及专业测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2018年11月19日-21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资格复审地点:鄂伦春旗人社局一楼北侧就业大厅,联系电话:5624444
三、资格复审人员范围:2018年度呼伦贝尔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考鄂伦春旗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
四、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专业测试人数1:6的比例在每个岗位笔试总成绩中从高到低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凡经资格复审后,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专业测试人数未达到1:6的岗位,所有考生全部进入专业测试。同一岗位因末位笔试成绩并列而超过1:6比例的所有考生全部进入专业测试。资格复审后,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专业测试人数未达到1:2的岗位且该岗位的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未达到此次招考考生的笔试总成绩平均成绩,该岗位取消专业测试开考。
五、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表》(一式二份)。
2、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或护照)、毕业证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须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一份。
4、报考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
5、报考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属于“六类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旗市区以上(含旗市区)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服务期满,尚未取得服务项目证书的,须提供服务项目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具体服务基层项目名称、服务起止日期、考核意见、服务单位名称、出具证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内容);属于大学生退役士兵的,还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专业测试资格。
六、程序:按现场指示顺序排队到指定位置参加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将1份签字盖章的《报名表》留给资格审查人,领取《专业测试通知单》。
七、其他事项
1、在整个招聘过程中,考生报名时填写的个人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若出现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在资格复审等环节未能联系上考生的情况,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资格。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暂留在学校的,需有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毕业院校公章,同时要有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鄂伦春旗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