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山东青岛科技大学教师职工招聘【144人】
一、青岛科技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理、工、文、经、管、医、法、艺、教等学科协调发展、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大学。学校是国家“111计划”立项建设单位、山东省属重点建设的大学和山东省应用基础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被教育部评估为“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和“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荣获“山东省第一届省级文明校园”荣誉称号,被社会赞誉为“中国橡胶工业的黄埔”。
当前,学校形成了青岛、高密、济南“三地五校区”的办学格局,校舍面积92万平方米,图书馆馆藏各类文献资料300万余册,固定资产总值29亿元。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2600余人,其中院士2人、双聘院士11人,中科院“百人计划”人选3人,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万人计划)领军人才(教学名师)2人,长江学者1人,国家杰青3人,国家优青2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4人,国家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1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3人,全国优秀教师10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48人,“泰山学者优势特色学科团队领军人才”2人,“泰山学者”特聘专家(教授)、海外特聘专家和青年专家32人,省级教学名师12人,山东省学科带头人5人,山东省重点学科(实验室)“首席专家”4人,山东省高校十大优秀教师3人,山东省杰青8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34人。
学校学科、专业特色鲜明,现拥有5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9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设有76个本科专业。形成了以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等为代表的多个优势特色学科群,其中化学、材料科学、工程学等三个学科进入了全球ESI学科排名前1%,入选山东省重点建设的“一流学科”行列,数量和影响力居省属高校前茅。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学校有9个学科进入前70%,其中化学工程与技术为B+,为省属工科高校唯一。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66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4名,其中高级岗位4人,中级岗位116人,初级岗位24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
4.应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4月23日以后出生);中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3年4月23日以后出生);高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应在55周岁以下(1963年4月23日以后出生);
5.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和青岛科技大学学校网站(http://www.qust.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初级岗位报名截止时间:自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青岛科技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2.中、高级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简章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学校将定期在学校官方网站通报岗位空余情况,供应聘人员参考。面试、考察、体检结果会在学校官方网站及时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3.应聘人员按如下要求报名:
①应聘辅导员岗位人员填写《青岛科技大学应聘辅导员岗位报名表》(附件2)和《青岛科技大学应聘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4),填写后以“岗位名称+姓名”命名(如“辅导员1张三”),发送到qustxsc@163.com;
②应聘中、高级岗位人员填写《青岛科技大学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3),填写后以“岗位所在学院+姓名”命名(如“化学院张三”),发送到qustrc@163.com;
③应聘其他初级岗位人员填写《青岛科技大学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3)和《青岛科技大学应聘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4),填写后以“岗位名称+姓名”命名(如“教师25张三”),发送到qustrc@163.com。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资格初审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计划。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
应聘辅导员及其他初级岗位人员须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与地点在报名结束后一周内在青岛科技大学网站公布。
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身份证等扫描件;(2)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扫描件,能够正常毕业,并于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3)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4)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5)应聘辅导员岗位人员需符合以下要求:①中共党员;②本科期间担任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及校(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正部长满一年及以上或研究生期间担任校(院、系)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满一年及以上或校聘兼职辅导员满一年及以上。其中,对学生干部经历的证明,须提供经证明人签字、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对政治面貌的证明,须提供经现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招聘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和急需的高层次、短缺专业人才、博士研究生,可以采取专业测试、答辩、试讲、面谈交流等方式进行。经批准,高级岗位和面向博士招聘的中级岗位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1.笔试
笔试总分100分。辅导员岗位的笔试主要内容为:国家关于辅导员队伍建设的相关文件;时事政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讲话精神;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相关的政策、理论、知识等。
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简化程序的岗位按实有报名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时间、地点在报名结束后一周内在青岛科技大学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及时在青岛科技大学网站公布。
2.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和简化程序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简化程序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辅导员岗位的面试主要采取答辩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组织协调能力、对大学生的教育管理能力以及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等;
教师岗位的面试主要采取试讲、答辩的方式,各占面试成绩的50%,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科学研究能力及教学水平等;
新闻宣传岗位的面试采取专业测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岗位专业知识和能力等。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采取核对身份、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待遇
工资及福利按照国家、山东省事业单位的相关标准执行。引进人才按学校引进人才有关政策落实待遇。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辅导员岗位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532-88957978邮箱:qustxsc@163.com
其他岗位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32-88959097邮箱:qustrc@163.com
七、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6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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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科技大学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