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教学能力测试
(1)时间:2019年8月23日上午7:00-12:00,下午13:00-18:00。未按规定时间到达考场的按自动弃权处理。
(2)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3)内容:音乐、美术、体育科目的教学能力测试由试讲和专业测试(或技能展示)两个环节组成,其余科目采用试讲的方式进行。
(4)确定进入资格审核人员名单:在单项成绩和总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中,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职位人数与入围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核人员。若出现总成绩同分,则教学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出现同分,则再次进行教学能力测试,高分者确定为资格审核人员。
教学能力测试成绩、进入资格审核人员名单于2019年8月24日22:00前在广州市花都区政府网站(区教育局)公布。
(三)资格审核
1.时间:2019年8月25日9:00-17:30。
2.地点:以通知为准。
考生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教育教学工作经历(社会人员)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核(具体要求以通知为准)。
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者按自动弃权处理。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可在单项考试成绩和总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进入填报志愿环节。
(四)填报志愿
1.时间:2019年8月26日10:00-17:00。
2.地点:以通知为准。
3.填报方法:集中填报志愿。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考生根据所报考的职位自愿选择具体学校岗位。志愿必须由考生本人亲自填报,不接受委托填报。逾期不参加的按自动弃权处理。
(五)体检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在指定时间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的,经申请同意后补检。无故不按时参加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花都区政府网站(区教育局)公示5天。
(七)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花都区教育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社会人员在签订劳动合同前,需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且无劳动纠纷的相关证明材料。劳动合同的试用期为一个月,首次合同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31日。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根据需要可续聘。
五、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区教育局决定是否按总成绩(同一职位)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一)体检不合格的;
(二)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拟聘人选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人员待遇和管理
(一)待遇。本次聘用人员的薪酬待遇按照花都区劳动合同制教师薪酬标准执行,包干经费按15.66万元/年.人的标准(含单位及个人部分的五险一金、绩效工资等)核拨。
(二)管理。聘用人员与花都区教育局签订劳动合同,由学校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填报志愿时所选择的职位为初次工作职位,区教育局有根据各学校的师资情况进行调配的权力。
其他具体事项,以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内容为准。
七、注意事项
(一)本通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
(二)报考者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通告,符合职位所有资格条件要求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报考者在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材料,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招聘过程中有作弊行为的。
(四)本次公开招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
(五)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自行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六)本次招聘工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七)区教育局机关纪委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正、公平。如发现违纪违规情况,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八)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花都区教育局可根据工作进度进行适当调整。调整后的时间及时在广州市花都区政府网站(区教育局)上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本通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由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
020-36898754
18818391077
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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