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广东广州市中小学招聘音体美教师【183人】
考试日程安排
报名时间:2019年7月5日09:00至7月9日14:00
笔试时间:2019年7月13日
为进一步加强广州市教育系统中小学校体育美育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广州市教育局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委托中国南方人才市场测评中心(广州市南方人力资源评价中心有限公司)开展2019-2020学年中小学体育美育师资选派服务工作。现面向全国开展2019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合同制体育、音乐、美术学科教师。
一、招聘职位、人数
本次招聘全市各区公办中小学校合同制教师职位数共计183人(具体招聘职位、人数,详见附件1《2019年广州市公办中小学音体美合同制第一次公开招聘教师需求数量一览表》,报考专业要求等情况详见附件2)。
二、报考者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分配。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3年内,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6)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发布公告之日。
(二)具体资格条件
报考者除了以下具体资格条件,各职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1.应届毕业生: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含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的往届毕业生),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获得研究生学历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学位。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毕业生在毕业一年内视为应届毕业生。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的发布公告之日。
2.社会人员:应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获得研究生学历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学位。
3.报考人员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应聘的职位相对应。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其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应届研究生可以其本科专业报名,但其本科院校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的研究生考生,其专业和研究方向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方向一致,也符合要求。
4.应聘中小学教师职位的人员必须持有教师资格证。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承诺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证合格考试证明,否则用人单位将不予或终止聘用。
5.年龄要求:应届毕业生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社会人员40周岁及以下。具有中小学系列初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具有中小学系列中级或以上职称,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
年龄、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19年7月31日。
6.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乙等或以上;
7.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查询认证。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三、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笔试、心理测评、面试、现场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2019年7月5日09:00至7月9日14:00。请考生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方法填写个人资料进行报名,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聘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对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我中心联系。如在资格审核中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责任由报名人员自负。
(2)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一经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3)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
(4)报考人员须在报名资料提交后报名时间截止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系统确认报名通过情况。
(5)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3.网络资格初审:通过初审者方可参加笔试。报考人员可在7月10日17点后自行登陆系统查询是否通过网络初审。
4.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19年7月12日14:00后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
(二)考试方式和内容
考试采取笔试、心理测评和面试方式进行,综合成绩为百分制。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综合成绩的30%和70%,心理测评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
笔试考试内容为与招聘岗位对应相关专业知识;面试形式为试讲及专业技能测试等,具体另行通知。
1.笔试、心理测评
(1)笔试和心理测评时间和地点:初定于2019年7月13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考生凭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2)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才能进入面试程序。
(3)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名单于笔试结束当天18:00后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自行登陆网络报名系统查询本人分数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视实际情况开考或相应减少或取消岗位。
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的人员,经网上报名成功并现场资格复审通过后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为最终综合成绩。
2.现场资格复审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名单,资格复审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19年7月13日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上公布,考生可通过上述渠道查询。
(1)资格复审时间:初定2019年7月15日至17日,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另行通知为准,请考生在此期间保持手机通讯顺畅。
(2)地点:另行通知。
(3)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者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的《报名表》前往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同时提供《资格复审目录表》(见附件3)所列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作为资格复审的依据。在职在编人员还需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现所在单位同意报考材料。资格复审期间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的视为复审不合格。
(4)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
(5)通过现场资格复审者方可进入面试环节。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按自动弃权处理。如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未通过(含未参加)资格复审,将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现场资格复审合格后,现场发放面试通知。
3.面试
(1)面试时间:初定2019年7月20-21日(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2)地点:(具体以通知为准)。
(3)面试采取百分制,面试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
(4)面试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与考察
体检参考《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考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可在综合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参考《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进行,采取向其毕业学校或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了解情况的方式进行。考察前,在职在岗考生需提交工作单位出具的表现证明和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历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生等情况,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公示
通过体检和组织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公示3个工作日。
四、人员聘用和工资待遇
(一)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期满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由人力资源服务公司与合同制教师签订1年期的劳动合同。
(二)被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合同制教师的薪酬待遇参考广州市教育系统合同制教师平均工资的标准核定,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待遇。
(三)合同期内,按月、半年、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如发生严重工作事故,即时解聘。
五、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综合成绩(同一岗位)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一)考生资格审核、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拟聘人选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其他事项
(一)考生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考生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3.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二)不负责办理聘用人员的配偶及子女的户口迁移及工作安排等问题。
(三)招聘工作的时间以及职位,可根据工作进度作适当的调整。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五)根据用人单位总体规划及中小学教育教学需要,聘用教师的工作主要由各区教育局统筹安排,需服从用人单位和所在学校的工作安排。
(六)关于各招聘职位的相关考试问题,请在工作日的9:00—12:00、14:00—17:00进行电话咨询。
招聘联系电话:020-85583234;
监督电话:020-85585632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838-9296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在中国南方人才市场测评中心(广州市南方人力资源评价中心有限公司)。
附件:
1.2019年广州市公办中小学音体美合同制教师第一次公开招聘需求数量一览表.doc
2.2019年广州市公办中小学音体美合同制教师第一次公开招聘职位表.xls
3.2019年广州市公办中小学音体美合同制教师第一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目录表.doc
中国南方人才市场测评中心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