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江苏南通如皋市如城地区部分学校公开选聘在职教师公告【53人】
为缓解如城地区部分学校师资紧缺矛盾,优化教师队伍学科结构,促进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现面向我市乡村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实施教师选聘工作。
一、选聘计划(附件)
二、报名控制指标
1.各相关市直学校、镇(区、街道)学校教师可报名参加选聘的总控制指标如下:(附件)
如城地区幼儿园教师只可报名参加如皋中专学前教师选聘。
2.各有关市直学校、镇(区、街道)教育管理中心要严格控制申请报名人数,不得突破各控制指标。各单位要认真分析本地本校师资配备情况和教师实际,本着既满足当地工作需要,又兼顾人文关怀教师的原则,合理确定报名人选。
三、选聘条件
我市乡村学校在编在岗教师,持有符合选聘岗位任教资格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如皋中专学前专业教师岗位的可放宽到3年内取得),且所学专业或现任教学科与选聘岗位相同或相近,近五年任教过的学段与选聘学段相同(普高、中专教师可报考普高、中专岗位)。
在如皋公办学校工作未满3学年的,或省定向乡村教师的乡村工作服务年限未满的,或正接受组织审查调查的,或因违反师德而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或因有其他情形而受党纪政纪处理处分期未满的,以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报名情形的教师不可报名参加选聘。局管干部报名参加选聘,须在报名前报市局同意,否则不得参加报名。
各单位可结合单位实际,在推荐报名时,进一步细化报名条件、资格要求,也可增设其他报名条件、资格。
四、报名
1.自主申报。报名者选择应聘学段和学科(仅可选择一项,多选无效),填写报名表,送所在市直学校或镇(区、街道)教育管理中心。
2.单位审定。相关市直学校、教育管理中心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规定的报名控制指标内确定报名人选。
3.集中报名。7月15日下午,各有关市直学校、教育管理中心统一汇总报名材料报市局人事科。个人业绩材料中的复印件需由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逾期不报视作自动放弃处理。本次选聘不接受个人报名。
4.报名材料。①报名表1份;②个人业绩材料;③个人近期证件照1张;④报名汇总表。
五、选聘办法
选聘采用业绩材料评分和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市局统一组织。
报送的业绩材料应包括近3年教学实绩、专业荣誉、教学竞赛、教科研等,以及在本单位的乡村学校工作年限、担任中小学班主任工作年限和任教中小学毕业班年限等,满分100分。
笔试内容为报名选聘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等,笔试形式闭卷,满分100分,笔试时间120分钟。
按业绩材料评分占50%、笔试成绩占50%计算总分。
六、选聘人员确定
局党委按依据个人总分、兼顾学校教师队伍稳定的原则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原则上在同一次选聘中一所高中最多被选聘一人,同一高中多个学科教师排名列前且相同的,将总分转化为标准分择优确定拟聘人员。被确定为初中、小学、幼儿园拟聘人员的,按学校学科选聘计划抽签确定聘用学校。选聘到城东小学的人员暂时在如城地区其他小学工作,待学校建成后回城东小学工作,其中语文安排到附小1人、安定2人、外国语2人、如城实小3人,数学安排到附小1人、安定1人、外国语1人、如城实小1人,音乐1人、计算机1人安排到安定,体育1人安排到如城实小,美术1人安排到附小。被确定为普高拟聘人员的,可按学校学科选聘计划抽签确定聘用学校,或由学校组织二次选聘。二次选聘办法由各学校制定,未能通过学校选聘的抽签确定一所初中或返回原校工作。
拟聘人员信息在如皋教育信息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举报的,经查确有弄虚作假的,取消拟聘资格,且今后不得再报名参加选聘。
七、其他事项
如皋中专选聘的学前专业教师,如在3年内未取得符合选聘岗位任教资格的教师资格证书,则调回原单位工作。
被确定为拟聘人员,但不按规定确定具体工作单位的,或规定时间内拒绝到确定的工作单位报到工作的,取消拟聘资格,且今后不得再报名参加选聘。
学校干部如报名参加选聘,并通过选聘确定了新工作单位,现任职务即自然消失。
通过选聘并确定新工作单位的教师,如在近5年内利用了乡村教师高级岗超岗20%的计划进行职称申评或岗位聘用的,或利用了乡村教师职称评审倾斜政策申评的,取得的职称岗位按规取消,须重新按规定参加申评和聘用。
拟聘人员到新单位报到后,须在新单位按岗位聘用的有关规定重新确定岗位等级,工资待遇也将按新的岗位等级进行调整。原有享受乡镇工作补贴等的按规定予以停发。
点击下载>>>
2019年如城地区各相关市直学校、镇(区、街道)学校教师可报名参加选聘的总控制指标.doc
如皋市教育局
2019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