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吉林大学口腔医院招聘科研教师公告
根据《吉林大学新聘人员聘用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关于下达2019年人员补充计划的通知》(校人字〔2018〕329号)、《关于学校新聘人员相关政策调整的通知》(校人字[2019]42号)、《吉林大学白求恩医学部2019年附属医院教师及卫生技术各系列人员招聘工作实施方案》(校医部字[2019]7号)、《吉林大学口腔医院2019年科研教师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我院自即日起开展2019年科研教师招聘工作,具体如下:
一、招聘范围
吉林大学事业编制岗位的科研教师。
二、招聘计划
三、条件及资格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相关规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献身医药卫生事业,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2.具有较为扎实的基础理论水平和系统的专业技术知识,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较熟练的计算机应用技能,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3.身心健康,口齿清晰,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4.符合聘用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二)年龄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6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后出站的,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研究生毕业的,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研究生毕业的,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本科毕业的,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8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学历及相关要求
1.原则上聘用“海外博士”(需提供教育部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或符合条件的调入人员。
2.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初始学历应为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内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本、硕、博、博士后研究阶段经历应包含一段非本校经历。
3.为稳步实现专任教师聘用条件的提升,结合2016年以来各教学科研单位专任教师补充情况,2019年将继续实行师资预留博士后政策。各单位如确无合适的“海外博士”或博士后出站人员作为拟聘教师人选的,仍可以选择优秀的“国内博士”。拟聘的“国内博士”首先进入博士后流动站,以师资预留身份从事博士后研究,出站考核时科研业绩成果应达到所在单位评聘副教授标准(科研经费标准可适当放宽),方可正式办理入职手续。
对于按年度用人计划补充的新聘教师,如为博士后出站人员或“海外博士”,应与本单位(学科)师资预留博士后出站聘用为教师的标准一致,即科研业绩成果应达到拟聘单位评聘副教授标准(附件7)。
四、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10日—7月15日
8:00-11:00,13:00-16:00(节假日休息)
2.准考证领取时间见吉林大学口腔医院官网后续通知
3.笔试时间见吉林大学口腔医院官网后续通知,笔试内容为公共外语及专业知识,均不提供参考资料。
4.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报名办法:
1.报名人员请填写《吉林大学白求恩医学部2019年附属医院教师及卫生技术各系列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3)。
2.长春市院校:必须本人到吉林大学口腔医院人力资源管理部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A4纸复印):身份证(正反面)、高中及以上全部学历、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近期免冠红底小二寸彩照2张、报名表中涉及的论文、课题等材料;应聘人员如有下列证书或证明,一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执业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培证明(附件4)、国家卫生技术资格证书、奖励证书等相关材料。
3.长春市以外院校:接受现场或网上报名,网上报名下载报名表,发送至jdkqrlzy@163.com,要求同时压缩打包上传下列证件的扫描件(要求清晰):身份证(正反面)、高中及以上所有毕业证、学位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报名表中涉及的论文、课题等材料;应聘人员如有下列证书或证明,一并提供扫描件: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培证明(附件4)、国家卫生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奖励证书等相关材料。(领取准考证时要求携带所有证件的原件审核)。
4.在提供本科及以上学业经历的毕业证及学位证同时,需提供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认证报告,学位网打印的学位认证报告(带二维码)。
5.“海外博士”需提供教育部归国人员学历认证。
6.报名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和光路763号吉林大学口腔医院三楼人力资源管理部。
7.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联系电话:0431-85579373
六、聘用形式及其他要求
1.学校与新聘教师签订为期三年的聘用合同,聘期结束考核合格的教师,学校可以继续聘用;不合格的,学校不再予以聘用。
2.学校对专职医生及护士实行A类人事代理方式管理,签订聘用合同。首聘期三年,聘期结束考核优秀的,学校纳入事业编制管理;考核合格的,学校继续以人事代理方式聘用;不合格的,学校不再予以聘用。具体事宜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两个聘期结束(首聘期、第二聘期均为三年),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人员,学校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不合格的,学校不再予以聘用。
3.“海外博士”的聘用工作,按照《吉林大学人才引进办法》(校发〔2018〕39号)规定执行。
4.以引进人才方式来院的新聘教师,其聘用程序按照《吉林大学人才引进办法》(校发[2018]3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5.聘用的以医疗为主的教师和专职医生在工作同时,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6.聘用的专职医生应自参加工作起两年内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证书;聘用的护士应自参加工作起两年内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否则,自动解除聘用合同。
7.对于按年度用人计划补充的新聘人员,应于9月30日之前完成报道入职手续。因未按期出站,或未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等个人原因,达不到聘任条件及要求的,不予聘用。
8.对于有文章要求的岗位,文章需要在办理入职手续前见刊或ONLINE,否则不予聘用。
9.其他事宜依据《吉林大学口腔医院2019年科研教师招聘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七、特别声明
我院招聘信息均在我院官网(http://jdkq.jlu.edu.cn/)发布,且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从未委托第三方代理。任何非我院官网发布的招聘信息均属虚假信息。
我院在招聘过程中从不收取任何费用。
吉林大学口腔医院
2019-07-10
附件下载>>>
附件1-吉林大学白求恩医学部2019年附属医院教师及卫生技术各系列人员招聘工作实施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