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深圳市罗湖区教育系统教师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罗湖教师队伍,持续推动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现面向全国公开选聘优秀教师25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及职位
(一)选聘对象
目前仍在全国中小学校任教的优秀教师。
(二)选聘职位
区属公办学校教师25名,具体职位详见《深圳市罗湖区教育系统2019年7月面向全国选聘优秀教师岗位表》(附件1)
(三)选聘条件
1.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2.年龄45周岁以下(即1973年7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可适当放宽至50周岁以下(即1968年7月1日之后出生);
3.获得下列个人荣誉称号之一:
①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中小学班主任、全国中小学优秀德育课教师、全国中小学优秀德育工作者。获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证书的教师。②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特级教师”称号。省级(含副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名校长、名教师,省级现场课堂教学竞赛二等奖以上获得者。③南粤优秀教师、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④深圳市(区)年度教师、深圳市(区)十佳青年教师(标兵)、深圳市(区)(十佳)师德标兵、深圳市优秀班主任、深圳市优秀教师、深圳市先进教育工作者、深圳市中小学教师基本功大赛一等奖获得者。获深圳市政府特殊津贴的教师。
4.获得荣誉后一直从事本专业教育教学工作;
5.专业对口,现任教科目与岗位设置科目一致;
6.符合职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7.符合选聘公告及职位表规定的其它资格条件;
(四)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师德师风存在问题或任教期间受过有效投诉的;
2.失信惩戒对象;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2014年7月以来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限制报考的人员;
5.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6.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7.现役军人;
8.未经现工作单位同意的我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与程序
(一)报名时间、方式1.时间:2019年6月29日至2019年7月9日。
2.方式:采用邮寄报名、现场报名或邮件报名方式。
①邮寄报名:将报名材料通过邮政EMS邮寄至深圳市罗湖区贝丽北路1号罗湖区教育局11楼人事科。
②现场报名:将报名材料送至深圳市罗湖区贝丽北路1号罗湖区教育局11楼人事科。
③邮件报名:将报名材料扫描后(PDF文件)发送到电子邮箱:rsk_201m@luohuedu.net(邮件名称格式:“报考岗位名称+本人姓名”)。
3.收件人及咨询电话:杨老师,电话:0755-22185773。
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2:30-6:00。
(二)报名材料(报名时提供扫描件的,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原件备查或存档)须提交以下材料:
1.《深圳市罗湖区教育系统选聘优秀教师报名登记表》(原件);
2.身份证(扫描件);
3.学历及学位证书(扫描件),非全日制学历及学位需同时提交验证证明扫描件,(可延迟至办理调动手续时提交);
4.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扫描件);
5.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聘拟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本人签字扫描件);
6.工作单位开具的在职在岗证明或个人承诺书(本人签字扫描件);
7.业绩、获奖、任职经历等证明应聘者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8.知情确认书(本人签字扫描件)。
(三)资格初审
罗湖区教育局对应聘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并在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罗湖教育应用网进行公告。
入围面试人员须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按公告要求到达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查,审查合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应聘者所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取消聘用资格。另外,资格初审只是对应聘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调动手续时的复审结果为准。
(四)面试
面试工作由罗湖区教育局组织实施,罗湖区委组织部指导监督。
1.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由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确定并通知获面试资格的报考者(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形式
面试的具体形式见面试通知书。报考者凭本人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二者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五)体检
罗湖区教育局依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面试成绩相同的,由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决定拟聘人员。并在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通过罗湖教育应用网(http://www.luohuedu.net)进行公告。
面试合格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体检通知书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罗湖区教育局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拟选聘人员,由区教育局及拟聘学校共同考察,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适岗考核。其中:资格复审由区教育局组织进行,经复审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选聘人员在拟聘学校的教学岗位上进行为期3个月的适岗考核,考核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据此得出考核结论。如已在罗湖区担任非在编教师满1学期以上,则省略适岗考核环节。
经考察不合格的,由拟聘学校按管理权限上报罗湖区教育局,得出结论后报区委组织部备案,审定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选聘人员,由区委组织部在罗湖电子政务网上将拟聘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等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拟聘学校按规定时间向区委组织部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聘人员按我市新出台的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无正当理由并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1年内(从入围体检公告发布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应当在接到报到通知后15个工作日或调动通知确定的时间内到拟聘学校报到,无正当理由或未经拟聘学校批准同意而未能按期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自报到之日起与拟聘学校建立聘用关系。
(九)试用期
对已办理聘用手续的选聘人员,由拟聘学校按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三、其它事项
(一)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9年7月1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此日期之前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且必须在资格初审时提供岗位要求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但至资格初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岗位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且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
(二)罗湖区教育局可根据实际需要,安排聘用人员到其它区属公办中小学工作,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用。办理完调入手续后,须在罗湖区教育系统服务5年(学年)以上。(三)在招考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方案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进行处理。
(四)选聘进入我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和职业年金的养老保障制度按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六)本方案仅适用于2019年7月罗湖区教育系统公开选聘优秀教师工作,由罗湖区教育局负责解释。(七)招聘查询网址如下:
深圳市罗湖政府在线:http://www.szlh.gov.cn
深圳市罗湖教育应用网:http://www.luohuedu.net
1.深圳市罗湖区教育系统2019年面向全国选聘优秀教师岗位表.pdf
2.深圳市罗湖区教育系统2019年面向全国选聘优秀教师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