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珠海市有关规定,珠海市斗门区公开选聘中学校长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简介
珠海市斗门区位于珠海市西部,粤港澳紧密合作核心圈内,是粤港澳大湾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珠海西部生态新城核心区,常住人口49万人,辖井岸、白蕉、斗门、乾务、莲洲5个镇和白藤街道。斗门经济蓬勃发展,人民富裕,区内有富山工业园、新青科技工业园、珠海国家农业科技园等三大经济园区,形成以先进装备制造业、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节能环保智能家电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特色生态农业等“五大产业集群”,是珠江西岸重要产业发展区域。斗门环境优美、生态优良,山、田、河、海相拥的大沙田水乡风光旖旎,御温泉、黄杨山、金台寺、斗门明清古街、接霞庄文化民俗和生态旅游亮点纷呈。斗门和谐宜居、人民幸福,是国家生态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区、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公共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配套齐全。当前,斗门区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城乡协调发展、绿色持续发展、开放合作发展、民生优先发展五大发展战略,加快打造成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示范基地、粤港澳休闲旅游目的地、滨江田园生态新城。考生可登录珠海市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doumen.gov.cn/)进一步了解。
二、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高,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勤政廉政,有民主作风和全局观念,具有先进的教育思想与理念、丰富的教育教学管理经验、较高的教学业务水平和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在师生中有较高威望;
2.应聘人员须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中小学高级职称及以上;
3.应聘对象:全国范围内现任中学校长;
4.获得国家或省市级荣誉者(享受国家或省政府部门特殊津贴;荣获全国或省市级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校长、名校长、骨干校长等称号;担任市级及以上名校长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等)优先考虑;
5.年龄为50周岁及以下(196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不讲诚信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对象的;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按照珠海市有关规定办理人事调动手续,纳入珠海市斗门区教育系统事业编制和人事管理,享受事业单位相关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应聘者可本人或委托他人,采取现场报名或邮寄材料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时间及方式:
邮寄材料报名:受理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16日17:30(以邮件送达签收时间为准);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教育局人事股(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朝福路178号)。邮编519100,联系电话:0756-5529700。
(二)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全部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应聘者,须本人持身份证和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三)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学校教育、管理能力及综合素质等内容。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面试成绩没有合格的,将取消招聘计划。
现场审查和面试时间暂定为2019年7月19日,请应聘者提前做好准备。
面试结束后,对面试合格者按成绩高低进行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考察及体检人员名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考察及体检。
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和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斗门区人民政府网、“斗门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因考察、体检、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拟聘资格,且不作任何补偿。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招聘结果报主管部门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人事调动、聘用等手续。
五、有关事项
(一)应聘者参加面试的往返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二)面试成绩公布后5天内,进入考察和体检环节的应聘者须提交其主管单位同意报考及办理调动手续的证明,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
(四)有下列情形应聘者,取消其聘用资格: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2.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3.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4.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5.放弃聘用资格者;6.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情况。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珠海市斗门区教师(校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5529700监督投诉电话:0756-5550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