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广东深圳市盐田区教育系统市内选调优秀教师公告【20人】
因工作需要,深圳市盐田区教育系统拟面向深圳市(深圳市内盐田区外)选调在编在岗优秀教师20名,具体岗位详见《深圳市盐田区教育系统2019年面向市内选调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选调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及条件
(一)选调对象
深圳市内(非本区)公办学校在编在岗的优秀教师,已办理职员聘用备案手续。
(二)基本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78年6月18日之后出生);
3.符合本选调公告及《选调岗位表》规定的资格条件;
4.下列人员不得应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条件
1.深圳市(盐田区外)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经费形式为财政核拨;
2.专业对口,现任教科目与岗位设置科目一致;
3.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
(2)在深圳市内任教期间近5年曾获考核优秀;
(3)获深圳市内区级先进个人以上荣誉称号;
(4)获深圳市内区级以上教学比赛获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
二、报名与程序
(一)报名时间方式
1.时间:2019年6月18日至2019年7月1日12时。
2.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相关材料需以电邮方式同步发送报名。
(1)现场报名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海景二路工青妇活动中心大楼1112、1115室;
(2)材料电邮发送:将报名材料扫描后(PDF文件)按顺序发送到电子邮箱:jyjrsk@yantian.gov.cn,邮件主题务必为:市内选调教师-姓名-学校名-学科(如“市内选调教师-张三-田心小学-小学语文”)。邮件报名完成后请电话联系确认。
(3)咨询电话:25228531,22327284;联系人:干老师、黄老师(工作日9:30-11:30,14:30-17:30)。
(二)报名材料(报名时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的须在资格初审及复审时提供原件备查或存档)
1.《深圳市盐田区教育系统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原件,见附件2);
2.身份证、户籍本(复印件);
3.学历及学位证书(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5.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聘拟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附件3,符合相应条件的,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需提供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6.工作单位开具的在编在岗证明或个人承诺书(附件4,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需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在编在岗证明,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7.业绩、获奖、任职经历等证明应聘者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8.本人电子照片(以姓名+手机号.jpg为文件名)。
注意事项:(1)学历、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一致。(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选调岗位要求不符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3)所提供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的不接受报名,其中弄虚作假的记录在案并报市人事部门,3年内不得参加职员选调。(4)选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5)年龄、年限的计算及获取资格条件截止至2019年6月18日。
(三)资格初审
对应聘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应聘者所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得进入面试。另外,资格初审只是对应聘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调动手续时的复审结果为准。
(四)确定面试对象
根据应聘者提供的资料进行预审,预审要素主要为:应聘者荣誉情况、毕业院校专业及学历情况、目前所在学校表现情况、教科研等情况择优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是否进入面试及后续环节以区教育局电话通知为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盐田政府在线(http://www.yantian.gov.cn/cn/)进行公告。
(五)面试
面试工作由盐田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1.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由深圳市盐田区教育局确定并通知获面试资格的报考者。
2.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
面试的具体形式另行通知,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六)确定拟聘人员及体检
根据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面试成绩相同的,由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决定拟聘人员,并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盐田政府在线(http://www.yantian.gov.cn/cn/)进行公示。
面试合格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盐田区教育局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七)办理调动
面试、体检合格的拟聘用职员,按程序办理市内调动入编手续。
三、其他事项说明
(一)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9年6月18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此日期之前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且必须在资格初审时提供岗位要求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但至资格初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岗位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且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
(二)盐田区教育局可根据实际需要,安排聘用人员到其它区属公办中小学工作,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用。办理完调入手续后,须在盐田区事业单位服务5年以上。
(三)对在招考过程中违反我市职员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进行处理。
(四)进入我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的工作人员,实行《深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障试行办法》(深人社规〔2012〕12号)规定的基本养老和职业年金的养老保障制度。
(五)盐田区教育局可根据报名及资格初审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取消选调岗位或削减岗位人数。
(六)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四、本公告由深圳市盐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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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深圳市盐田区教育系统面向市内选调教师岗位表.xls
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聘拟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doc
2019年深圳市盐田区教育系统市内选调优秀教师个人承诺书.doc
深圳市盐田区教育局
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