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周市镇2019年公开招聘学校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周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周市镇2019年公开招聘学校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录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7月4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8年7月4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具体专业要求详见职位表(附件1),专业分类参考《2019年江苏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
4、户籍条件详见《周市镇2019年公开招聘学校工作人员职位表》(以户口本为准,昆山集体户口可报考昆山市户籍的岗位)
5、2018年12月31日以前毕业的视为社会人士,2019年7月毕业的视为应届毕业生(需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否则不予录用);
6、具备《周市镇2019年公开招聘学校工作人员职位表》中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职位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生;(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6)原在周市镇公办、集体办学校任职,现已离职的教职工。(7)存在回避关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8)有其他不良情况或行为,不宜从事所招录岗位工作的人员。
四、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笔试准考证打印均通过网络进行。
2、报名网址:
昆山人力资源市场考试报名系统(http://exam.kshr.cn/)。
3、报名时间:
2019年7月4日9:00-2019年7月5日14:00
(上传照片要求:本人正面免冠彩色标准证件照,必须能反映本人面部特征,图像清晰、不变形,JPG格式,30KB以下)
4、资格初审时间:
2019年7月4日9:00-2019年7月6日14:00
(16:30至次日上午9:00除外)
5、缴费时间及方式:
2019年7月4日9:00-2019年7月6日16:00
缴费采取微信扫码支付方式,请考生提前准备。
6、加分项:
(1)加分项内容:截止2019年6月30日,在周市镇公办、集体办幼儿园任临时代课,且截至报名时仍在岗的,每代课1学期加0.5分,累计加分不超过3分。代课证明(附件4)由代课所在学校开具,并提供原件。
(2)加分项计算:加分项计入笔试成绩
(3)加分项申报: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必须在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在缴费截止时间之前,至昆山人力资源市场(崂山路9号)东区二楼考试培训中心现场提交相关证明或文件原件及复印件,逾期提交不予加分。
现场受理加分项审核时间为9:00-11:00,13:00-16:00。
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进行,被委托人另须出示其身份证及委托书(附件3)。
7、笔试开考比例及补报规则:
本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1:2。报名、资格初审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核减招考计划。
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19年7月7日9:00-15:00,联系昆山人力资源市场考试培训中心进行岗位改报或退费(联系电话:0512-55137246),逾期作放弃处理。
8、注意事项及报名操作提醒(考生务必仔细阅读):
(1)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可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初审时间不超过24小时)。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得改报其他岗位,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报名资格尚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可再次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逾期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视为无效报名。
建议考生及早报名(因“踩点”报名,导致无充足修改时间而报名无效的后果由考生自负),仔细核对岗位及自身条件,如实完整填报信息,提高报名成功率,尽量一次性通过资格初审。
(2)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笔试,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名者须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身份证不一致而造成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考生报名时应按照系统要求认真填写、上传相关资料,未按规定填写、上传的,造成审核不通过或其他问题的,责任由考生自负。系统填报部分信息提醒如下:
①户籍地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必须以户口本户主首页上地址、派出所公章名称为准;
②报考专业:报考专业必须以学历(学位)证书上专业名称为准,填写完整,不得使用简称、别称;
③人员性质:2019年7月毕业的应届高校生视为(选择)“应届毕业生”,除“应届毕业生”以外的考生,包括在职人员、待业人员等视为(选择)“社会人士”。
④资格资质:部分岗位要求取得特定资格证书或职称的,考生必须在学习经历末尾处注明“本人已取得幼师资格证,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本人已取得会计上岗证或会计初级职称”、“本人已取得取得医师资格证或药师(士)资格证或护士证”,否则视为不符合要求;
⑤上传证件照片:上传本人正面免冠彩色标准证件照(JPG格式,30KB以下,底色为蓝、白、红均可),照片务必真实、清晰,必须能反映本人面部特征,不得上传艺术照、生活照或压缩、放大、变形等不符合要求的照片;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网上缴纳相关费用,报名笔试费100元/人,完成缴费方视为报名成功,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
(4)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先在网上缴费并参加考试后,可凭县(市)、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或县(市)、区以上农村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到昆山人力资源市场考试培训中心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
(5)报考人员应按照《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信息。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五、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时间不排除安排在工作日,请考生提前准备)。《准考证》由报名成功的人员自行登录考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逾期作放弃处理。《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19年7月10日9:00-16:00。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不指定复习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设合格分数线(不含加分):当同一岗位全部参加笔试考生的笔试平均分(以百分制折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高于或等于60分时,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如平均分低于60分,以该平均分为岗位合格分数线。考生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面试根据招聘计划数,从笔试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不含加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取得面试资格人选,不足进入面试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另外,如考生笔试成绩加入加分项后,等于或高于进入面试成绩线最后一名的(以该岗位进入面试的最后一位考生笔试成绩作为成绩线),则一并进入面试。
4、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均通过考试报名系统查询,查询通道开启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请及时关注网上公告。
资格初审结果、报名修改/改报、缴费时间查询及缴费操作、《准考证》打印时间查询及下载打印、笔试成绩查询等均可登录考试报名系统(http://exam.kshr.cn/),通过“已报名考试”查询、下载,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昆山人力资源市场考试培训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2-55137246。
具体流程:登录考试报名系统→已报名考试→进行中考试→根据考试名称查询、下载。
六、资格复审
1、进入面试人选必须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合格后,予以参加面试,若因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2、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一职位的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递补人选须在接到通知后1日内进行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暂定为笔试结束后一周内进行),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参加面试资格。
请所有考生务必及时查看网上通知,提前准备好复审材料。
4、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学历(学位)证书、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
(2)岗位要求已婚已育的须提供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
(3)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另须出示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资质证书(或出具已通过资格资质证书考试或评审的证明材料)。
(4)留学回国人员,除提供本人身份证、国(境)外学位证书、户籍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件)外,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进行,被委托人另须出示其身份证及委托书。
考生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部分资料需上交原件)。
所有通过资格复审且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昆山人才网(http://www.kshr.com.cn)公示。
七、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
2、面试形式及计分
①幼儿教师面试共分四个项目:绘画、钢琴弹唱、舞蹈、微型课。绘画为现场公布绘画主题,在40分钟内现场创作,绘画工具自备。钢琴弹唱现场公布弹唱曲目,准备5分钟,正式测试时弹唱时间不超过3分钟。舞蹈为自备舞蹈,时间3分钟,舞蹈服装、道具自备,配乐选用MP3格式。微型课为现场公布课题,备课30分钟,上课8分钟。四个项目总分各为100分,各项目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面试总分(100%)=绘画(按占比10%计)+钢琴弹唱(按占比25%计)+舞蹈(按占比20%计)+微型课(按占比45%计)。单项不合格的不计算面试总分及总成绩。
②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或专业技能面试。
3、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昆山人才网(http://www.kshr.com.cn)公示。
八、体检
1、按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占50%,面试成绩占50%)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计划人数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笔试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后再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岗位条件中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幼儿园岗位的,另需进行上岗体检,由录用单位待录用分配后安排到指定机构参加上岗体检,上岗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九、资格复查和考核(考察)
1、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报名者进行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录的基本条件及招录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2、因考生资格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体检、政审、录取资格出现计划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递补对象须在接到递补通知(含电话或短信通知)的2日内反馈个人意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
十、录取和聘用
1、经过资格复查和考核(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昆山人才网(http://www.kshr.com.cn)公示。
2、经公示无异议,由周市镇社会事业局、党建工作部组织选岗及双向见面会,同岗位内的人员按考试总分高低先后顺序择校。如有招聘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而减少招聘职数的,则由周市镇社会事业局会同相关单位商定核减的招聘学校及职数。
本次招录人员为非编内人员,属于企业化用工。录用人员由招聘学校办理录用手续并受学校管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录用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一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3、待遇:按照周市镇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纪律和监督
1、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录。招录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
2、公开招考是一项严肃的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考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512-57628718
招考部门咨询电话:0512-57627825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512-55137246
十二、本《简章》由周市镇党建工作部负责解释
周市镇社会事业局
周市镇党建工作部
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