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广东东莞市桥头镇中小学幼儿园招聘教师【57人】
考试日程安排
报名时间:2019年6月5日—6月11日
为适应我镇教育事业发展需要,保证我镇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2019年秋季开学教师需求,根据《东莞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东莞市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教职员配备和管理工作指引》和《桥头镇公办学校(幼儿园)临聘教师职数核定方案》的文件精神,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2019年秋季使用的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临聘教师57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招聘临聘教师57名,其中初中15名,小学35名,幼儿园7名。公办中学:语文4名,数学3名,英语3名,政治1名,历史1名,地理1名,生物1名,美术1名;公办小学:语文18名,数学8名,英语3名,音乐2名,美术1名,体育2名,信息技术1名;公办幼儿园:全科7名。
聘期一般为1-3年,试用期2-6个月,试用期发现与相关法规相违背或考核不符合学校要求的,终止聘用关系。
薪酬待遇按照我镇临聘教师的待遇标准执行,初中约9.5万/年,小学约7.5万/年,幼儿园约6万/年(不含班主任津贴600-1000元/月,含五险一金)。薪酬待遇将根据上级部门的政策性文件,请示通过后执行更高的标准。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幼儿园招聘对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1、毕业生:国家统招计划录取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2、社会人员:指毕业生外符合报考条件人员。所有报考的社会人员基本学历条件为须具备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
(二)小学招聘对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1、毕业生:国家统招计划录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含2019年、2018年毕业生,及2017年毕业并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仍在有效期内的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报考时毕业未满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已满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
2、社会人员:指毕业生外符合报考条件人员。所有报考的社会人员基本学历条件为须具备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中学招聘对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1、毕业生:国家统招计划录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含2019年、2018年毕业生,及2017年毕业并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仍在有效期内的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报考时毕业未满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已满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
2、社会人员:指毕业生外符合报考条件人员。所有报考的社会人员基本学历条件为国家统招计划录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
(四)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3)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特定条件。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具体条件
(1)年龄要求。社会人员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条件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到2019年8月31日。应届毕业生不设年龄限制。
(2)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相符。报考者所学的专科、本科或研究生(硕士、博士)学段对应的专业与岗位专业相符(具体可参考《东莞市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职员专业目录》)。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相近但又未列入岗位要求专业范围,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审核后认定为相近专业的可通过报考。
(3)教师资格证要求(教学岗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以上人员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或认定教师资格所需的各科合格成绩,2019届本科毕业生(含师范生和非师范生)报考须具备:①教师资格类别认定需要层次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证明材料,或按国家规定师范生可认定教师资格的教育学、心理学和实习成绩;②《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2017年、2018年毕业生和社会人员报考须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高层次教师资格可以报考相应层次或低层次教师岗位。对上述符合条件且暂未领取教师资格证的考生,一经录用,原则上须在一年内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对一年内未能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及成功注册的,解除聘用关系。
(4)获地级市以上名教师工作室、名班主任工作室的主持人,地级市以上学科带头人、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各种现场教学或技能专项比赛一等奖以上荣誉的,经政审后可免面试。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网上报考—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考核(面试和试讲)—体检—考察—公示等。
(一)报考。报考时间:2019年6月5日—6月11日。
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考生登录东莞市桥头镇教师招聘网报考。未按网上报考截止时间成功提交报考资料的视同放弃报考资格。网址:http://qtjb.net0769.com/zp/job/
(二)资格初审和复审
1、网上初审。考生根据网上要求,录入基本信息,上传各种材料的清晰照片或者扫描件,其中报名表是必上传项目。上传资料不全,会影响审核的通过率。符合资格初审的考生通过初审资格,进入复审环节(初审资格可在网上通过身份证号码进行查询)。不通过的考生可致电咨询邓老师,电话0769-82368383。
2、资格复审。初审网上通过的,进入复审环节。时间为:2019年6月12日—6月13日期间,地点:东莞市桥头镇长青路19号三楼会议室。现场资格复审提交纸质材料如下:
(1)内地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学历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2019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复印件或教师资格证认定所需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无犯罪记录证明。(考察时上交)
(6)报名表双面打印,贴照片。
(7)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复印件;非公职人员人事关系挂靠在人力资源部门的须出具人事关系证明材料;国有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公职人员,含人事关系仍挂靠在原单位的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东莞市内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工作且在有效合同期内的人员进入拟录用名单的,应在原单位完成本学年(至2019年7月)教学任务方可离职。
以上材料须真实有效,因特殊原因未能提供的须书面承诺保证已取得上述相应材料的资格并在体检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
3、招聘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留意桥头镇教育办微信公众号或招聘群通知。招聘单位考核包括试讲和面试环节,试讲的形式为现场抽题片段教学。教师岗位试讲环节分为普通科和音乐、美术、体育科两类,其中音乐、美术和体育学科须加试实操环节(才艺考核)。
(三)体检
体检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学校在编教师带队体检,具体报到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无理由迟到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要求必须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规定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四)考察
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
(五)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桥头镇教育办公示栏公示7个工作日。
(六)递补录用
因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放弃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用人单位及教育办有权决定是否递补其他考生。
(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为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本公告解释权在东莞市桥头镇人民政府教育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