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东莞市寮步镇教育局招聘公办学校特聘教师公告【50人】
为适应寮步镇教育事业发展需要,保证我镇公办中小学校2019年秋季开学教师需求,根据《寮步镇公开招聘2019年特聘教师工作方案》精神,寮步镇决定公开招聘公办学校特聘教师。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
招聘公办中小学特聘教师50名,具体岗位见《寮步镇教育局公开招聘2019年特聘教师岗位表》。
二、薪酬待遇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合同制教师,年度考核合格者,可长期聘用。合同制教师享受与公办教师同等待遇,工资福利待遇均由镇财政统发。
三、招聘对象
(一)社会人员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2.35周岁及以下;
3.近5年内,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3年及以上,且最近1年在教师岗位。
4.工作年限、本人年龄计算均以2019年8月31日为界限。
(二)应届毕业生
1.一类本科大学(以2015年高考报考指南的一本院校为准);
2.2019年应届毕业生,或2017、2018年毕业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且报考期间仍在暂缓就业有效期内的。
四、招聘程序和时间(如有变动以实际通知为准)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9年5月24日9:00起至2019年5月27日17:00。如因相关岗位报名人数不足,需延长报名时间的另行公布。
(二)报名方式
1.本次公开招聘只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进行报名。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附件材料进行报名,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未按规定上传照片且未确认者,视同未报名处理,考生需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及参加考试。
2.每位考生限报1个岗位,多报岗位的视为报名无效处理。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报考系统根据岗位所需条件进行网上审核,请考生报考前认真查看职位条件并确保所提交资料真实有效。
(四)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须于2019年5月29日上午9:00时至2019年5月31日下午14:00时登录上述网站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安排为准。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依据和证明,请妥善保管。
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考试范围为所报考岗位的学科相关知识,其中,专业知识约占80%,主要是高等教育阶段相关专业知识、基础教育阶段等相关基础知识以及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等教育基础知识约占20%。
2.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均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面试。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并列。
3.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公布考生的笔试成绩,考生可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请报名者届时登录网站查看,不再另行通知。
4.确定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果成绩合格人数未达上述比例要求则按实际人数确定。
(二)面试
1.资格审核
按照笔试成绩1:3排名,进入面试阶段的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内地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学历专业与报考岗位不相符的还需要提供与报考岗位相符的专业技术证书。
(3)教师资格证或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认定所需要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研究生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或认定教师资格所需的各科合格成绩。
(4)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复印件。
(5)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工作年限证明。
(6)提供一份个人工作或学习简历。
(7)在东莞市内公民办学校工作且在有效合同期内的人员,报考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证明须由校长或法人代表签署。
不按规定提供材料者,视为放弃应聘。以上证书材料的原件审核后当场退回。复审合格者,当场发放面试通知单;复审不合格者,将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到低递补面试人选。
2.面试
考核形式是试讲+答辩:试讲为片断教学,试讲内容与岗位要求一致,统一命题。考生提前45分钟备课,试讲时间约10分钟;答辩时间约5分钟。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和语言表达等能力。
考生面试完毕后,面试评委小组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公布成绩。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80分者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七、聘用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录取人员,上报人事部门备案,再安排到用人学校;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分数高低顺序确定名次;面试成绩相同者,以面试主考官的打分高低确定名次;如有特殊情况,则按广东省有关规定执行。满分100分,60分合格,并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不合格者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八、其他事项
(一)拟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被审定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审查没有结论的,暂缓聘用。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1年内(从笔试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考生严格按照公告和岗位要求报考,个人条件与报考要求不相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已取得毕业证才承认学历(以毕业证书上印发日期为准)。
(四)毕业生、现役军人和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人员均不能报考。
(五)应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或学科考试等过程中作弊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近两年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
6.应聘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不符合资格报考我镇特聘教师的其他人员。
(六)体检不合格或者拟聘考生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空缺职位的,招聘单位可按成绩顺序申请依序递补,也可以不申请递补。
(七)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改卷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八)所有拟聘用的毕业生应当参加我镇组织的岗前和见习期规范化培训。
(联系人:谢进华、尹巧仪;电话:0769—83321141)
东莞市寮步镇教育局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