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松山湖公开招聘2018年中小学、幼儿园非在编教职员公告
发表日期:2018-1-29
为适应园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加强园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参照《东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方案》,拟向全国招聘优秀的非在编教职员(以下简称教职员)。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面试、择优聘用的办法。
二、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本次共招聘教职员167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松山湖中小学、幼儿园2018年非在编教职员岗位表》。被聘用者为非在编教职员,薪酬待遇参照松山湖中小学非在编教职员工薪资标准执行,其中特别优秀人员与在编教师同等待遇。
三、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除外籍教师),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外籍教师要求母语为英语。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中小学教师需具备国民教育本科或以上学历,特别优秀的教师学历可放宽至中等师范学校或以上学历层次。
(4)具备相应教师资格或上岗证;
(5)年龄45岁以下(含45岁)。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接受报名: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患有严重疾病或传染病的;
(3)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能提供有效证明文件的应聘人员可放宽学历条件并优先聘用:
(1)获特级教师荣誉称号;
(2)获得或受聘为省级教育家培养对象、名校长(园长)工作室主持人、名师(班主任)工作室主持人、名校长(园长)培养对象、名教师(班主任)培养对象、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称号的;
(3)获得或受聘为地级市教育家培养对象、名校长(园长)工作室主持人、名师(班主任)工作室主持人、名校长(园长)培养对象、名教师(班主任)培养对象、学科带头人;优秀校长、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教坛新秀荣誉称号;
(4)在优质课、教师基本功比赛、班主任技能大赛等现场比赛中获得地级市一等奖、省二等奖及以上;
(5)所主持的课题成果获省二等奖及以上。
具体条件查阅《松山湖中小学、幼儿园2018年非在编教职员岗位表》。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签订劳动合同等。
具体安排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中国松山湖(http://www.ssl.gov.cn/)、学校网站和学校微信公众平台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考时间
1.报名时间:2018年2月1日至2018年5月30日(具体请咨询各学校)。
2.报名方式:将简历以附件格式发送至各学校邮箱。
报名资料包括:个人简历(word格式,含个人学习工作经历、家庭状况和联系方式)、近期生活彩照、学历(学位)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获奖证书等能证明个人能力的资料扫描上传,文件大小不能超过5M。
3.初审报名资质:电话通知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入学校面试环节。
(三)资格复审
进入学校面试环节人员需现场提交资料进行资格复审。提交材料如下:
(1)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学历鉴定证明和学位鉴定证明复印件,2018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上岗证复印件;
(4)有教育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须提供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5)个人工作简历。
(四)面试
各学校组成招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组织学科面试。面试主要包括面谈和专业素养考核。面试达标线为80分,学校在面试成绩≥80分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认拟录人员。
(五)体检和考察
确定为拟录人员,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精神,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上交计划生育证明材料、考察材料等。
(六)办理聘用手续
学校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五、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由松山湖管委会领导,组织人事办和教育局指导安排,由学校具体负责落实。学校成立招聘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各项工作。
附件:松山湖中小学、幼儿园2018年秋季非在编教职员岗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