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甘肃西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西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是西北师范大学直管的基础教育办学单位,为进一步缓解附属小学师资紧缺的问题,现面向社会以人事代理方式公开招聘小学教师。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专业
1.小学语文教师岗位:3名,招聘专业: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字学、小学教育。
2.小学数学教师岗位:2名,招聘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基础数学、应用数学。
3.小学体育教师岗位:1名,招聘专业:体育教育、体育教育训练学、运动训练、体育教学。
4.小学音乐教师岗位:1名,招聘专业:音乐表演、音乐学、音乐与舞蹈学。
二、招聘对象
1.小学语文教师、数学教师、体育教师岗位为全日制普通二本及以上院校应、往届本科或硕士毕业生;小学音乐教师岗位为硕士研究生学历。
2.在岗小学教师。
三、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具备相应学科教师任职资格。
3.具备小学相应教师岗位要求的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
4.身心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应届毕业生年龄要求在30岁(1989年5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往届毕业生年龄要求在35岁(1984年5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特别优秀的在岗小学教师年龄可放宽至40岁(1979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处于刑事处罚期间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并确认资格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12日8:00—18:00。
2.报名地点:西北师范大学学生发展中心一楼综合事务大厅;联系人:何老师、王老师;联系电话:0931-7971991、0931-7970512。
3.资格确认材料:①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②“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③本人简历一份。④本人2张近期正面免冠同底1寸证件照。
本人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要真实、准确,误报、错报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因相关材料信息不实而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未按期参加现场报名和资格确认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4.资格确认通过后现场发放准考证。
五、考试形式及成绩计算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及要求。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知识(含时事政治)。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时间120分钟,总分100分。应聘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参加笔试。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定于2019年6月15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将于2019年6月16日(星期日)在西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页上公布。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小学语文、数学教师岗位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小学音乐、体育教师岗位按照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6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于6月17日8:00—12:00至西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教务处(附属小学教学楼1楼1108室,联系电话:0931-7975065)领取《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时请携带两张1寸彩色证件照片(与现场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为同底照片)。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分为试讲和答辩两个环节,时间共计20分钟,总分100分。面试成绩为去掉1个最高分、去掉1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试讲环节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组织实施课堂教学,实现教学目标,运用教学语言、教学方法和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等。
试讲方式:应聘人员抽签确定试讲顺序,根据面试试题规定的内容,在试讲前1小时开始备课,备课时间60分钟,用讲授法(无学生)进行讲课,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
答辩环节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综合素养。
答辩方式:随机抽签确定答辩内容,现场答辩,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
(三)综合成绩计算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按有关规定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时须提供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原件。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依次进行递补。
七、考察
由招聘单位组织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岗位聘任条件或不适宜从事所聘岗位工作的不予通过,因考察未通过出现的缺额依次进行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学校对考察通过的人选确定为拟聘人选,在西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页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其聘用相关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待遇保障
按照《西北师范大学人事代理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西师发[2016]186号)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1.薪酬待遇。人事代理教师试用期结束后与在编在岗教师实行同工同酬。
2.晋升机制。职称评定、岗位聘用等方面均参照现行在编在岗教师相关规定和资格条件执行。
3.社会保障。人事代理教师享受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待遇及住房公积金政策。
4.考核评优。人事代理人员按照学校正式事业编制人员有关办法进行年度考核、聘期考核、岗位考核、评优推荐。
西北师范大学人事处
2019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