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甘肃中医药大学事业编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关于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9〕127号)规定和工作需要,我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人,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条件:2019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未就业往届毕业生中,博士研究生为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为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学历毕业生为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多个层次学历的应聘人员,按照与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相符的年龄条件报名。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附件1)。
二、考试形式及内容
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总成绩=笔试成绩х60%+面试成绩х40%)。笔试范围为招聘岗位所需的基本理论、业务知识。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逻辑思维、专业知识、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综合能力。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不划定考试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时间:2019年5月23日—6月3日
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扫码二维码(报名)或登录网址
(https://link.jiandaoyun.com/f/5c7e12a6a17c264c7b3a22f9)点击进入“甘肃中医药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进行报名。学习经历须自本科写起,完整填写后提交报名登记表。
2.查询报名审核结果。应聘人员成功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可扫描二维码(查询)或登录网址(https://link.jiandaoyun.com/q/5c7e12a6a17c264c7b3a22f9)查询本人是否审核通过。报名截止前,已通过审核的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名应聘审核未通过的,根据审核说明重新填写报名登记表。
(二)资格复审
1.时间:2019年6月11日—6月12日
2.地点:甘肃中医药大学和平校区人事处(明德楼309办公室)
3.参加人员:通过报名初审的应聘人员
4.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含高等教育各个层次)。应届毕业生携带院校在读证明(要证明应聘人员的学籍、学历、所学专业、专业方向及毕业证、学位证预计取得时间);若应聘人员为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4)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5)未就业毕业生需提供本人档案管理单位证明。
(6)中共党员材料证明(由组织部门出具党员证明)。
(7)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需缴纳报名费150元。
5.相关要求:
办理聘用手续时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和提供虚假材料、填报虚假信息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
(三)心理素质测评
应聘人员资格复审后,须进行心理素质测评。
(四)领取准考证
1.时间:2019年6月14日
下午13:30-16:30
2.地点:甘肃中医药大学和平校区人事处(明德楼309办公室)
3.参加人员: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
4.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1寸彩色近期免冠照1张。
(五)笔试
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委托第三方命题,笔试实行百分制。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岗位,学校划定最低分数控制线并报备省人社厅,在笔试前书面通知应聘人员,笔试为闭卷形式,笔试时间120分钟,总分100分。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六)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关注我校官网最新动态,按时至甘肃中医药大学和平校区人事处(明德楼309办公室)领取《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时请携带一张1寸彩色证件照片。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采取百分制,成绩当场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考核结束后,组织拟录用人员在三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
应聘人员对体检的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提出申请,经研究批准后,另行指定三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
凡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招聘单位根据空缺名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学校根据考核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由人事处负责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主要以现实表现和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考核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可从进入同一岗位其他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成绩公布:成绩表名单将在甘肃中医药大学网站公示。
招聘单位根据考核、考察及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甘肃中医药大学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六、签订拟聘人员协议书
应届毕业生根据考核考察结果,由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甘肃中医药大学拟聘人员协议书》(简称《协议书》,一式三份:应聘人员就读学校、招聘单位、应聘学生各一份)。对签订了协议书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委托就读学校跟踪管理。
七、审批
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9]127号)文件精神,办理拟聘人员审批手续,并将审批结果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备案。
八、聘用
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9]127号)文件精神,确定岗位等级,完成备案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并按规定办理入职相关手续。
九、联系方式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和平开发区中医大道1号
联系部门:甘肃中医药大学人事处人事科
联系人:许老师
咨询电话:0931-5161038
监督:0931-5161026
邮箱地址:gszyrs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