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房山区部分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部门及岗位
本次招聘共涉及24个部门,拟招聘61人,岗位情况及条件详见附件。(其中燕山教委幼儿园招聘8人)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3、具有北京市常住非农业户口,且工作关系在本市;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
6、具有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7、年龄计算方法:45岁以下指1967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40岁以下指1972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35岁以下指1977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30岁以下指1982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25岁以下指1987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
三、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须于2012年8月28日上午9:00至8月30日中午12:00期间登录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fsrsks.com/),进入“房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
每名考生只限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请于2012年8月28日上午10:00——8月30日下午1:00登录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fsrsks.com/)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核。已通过网上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将不能再更改各项信息。
(二)现场资格审核
燕山教委幼儿园教师岗位已通过网上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请于8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到到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良乡西路14号)进行现场确认。
报考人员须本人持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集体户口需出示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和本人户口页)、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单位岗位条件中所需证件等(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需由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注明本人参加工作时间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须将报名表交至登记处方为本次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成功。
8月30日未到现场资格审核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三)打印准考证
现场资格审核通过人员,请于2012年9月6日——7日登录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fsrsks.com/),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安排
(二)燕山教委幼儿教师岗位采取综合考核形式,分为双选、业务考核两部分。
1、双选
资格审核通过人员,由燕山教委推荐到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重点考核应聘者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和敬业精神等综合素质。由用人单位确定业务考核人选,报燕山教委人事保卫科。
2、业务考核
备课:根据招聘岗位的学科要求,指定说课内容,接受试讲人员按序提前30分钟抽取课题,并在独立的准备室内准备,提交教案。教案内容应包括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过程、板书设计和学科特色。
说课:说课时间为10-15分钟,说课内容包括分析教材和学生特点、教学目标、教学重难点、教学资源和手段、主要教学方法和教学过程,并对自己所讲授的内容进行自我评价。
答辩:专业考核工作小组针对所讲课程提出问题,应聘者当场答辩,答辩时间为5-10分钟。
评分:专业考核工作小组成员根据应聘人员的表现在测评表上逐项打分,签名后交工作人员统计核分。业务考核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业务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一)考核、体检和资格复审
根据综合成绩(业务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人选,进行考核、体检和资格复审,如有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业务考核成绩)顺延递补;如综合成绩(业务考核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以面试成绩的高低(由燕山教委所属用人单位)确定人选。
(二)公示
考核、体检和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bjfsh.gov.cn/)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三)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应届毕业生见习期一年。
(四)岗位待遇
对被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实行聘用合同制,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
监督电话:010-89366912
附件: 房山区2012年(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
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