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潍坊高新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编制教师及幼儿园控制总量内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33名,幼儿园控制总量内人员30名。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三)符合招聘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读全日制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现役军人;按规定其他不能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及缴费
应聘人员于2019年5月22日—5月25日(截至17:00),登录报名网页(http://112.253.22.67:8091)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每人限报一个学科。网上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初审,主要是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初步审查,报名结束后,应聘人员于次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打印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通过报名初审的人员,于2019年5月23日—5月26日(截至11: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缴费,笔试费40元,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对最终报名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比例的学科,按相应比例核减招聘计划或调整至其他学科。
(二)考试
采取笔试和试讲相结合的考试方式。
1.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教师应具备的基本专业知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学科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入围试讲人选,其中,学前教育学科按1:2的比例确定试讲人选。
2.试讲。分学科组织进行,范围为义务教育及学前学段的相关学科,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课程的掌握程度和授课能力。试讲结束后,按笔试、试讲成绩分别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相同的,试讲成绩高者优先。笔试、试讲均设最低合格分数线。
(三)资格审查
入围试讲的应聘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及证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①《潍坊高新区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及幼儿园控制总量内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登录报名系统打印);②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报考时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本科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时间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硕士、博士研究生须在2019年12月31日前),海外留学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③准考证,普通话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报考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笔试成绩合格证明,并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④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单位同意,并提交工作单位和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对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难度的,经潍坊高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可在体检时提供。
逾期未取得报考要求相关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通过资格审查入围试讲的人员,收取试讲考务费70元。
(四)体检考察
按照招聘学科和计划,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侧重考察应聘人员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复审;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程序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对有影响聘用问题的,不予聘用。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原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试用期为3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年;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根据《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等规定,新聘用的幼儿园教师按控制总量内人员有关规定管理。
四、其他
有关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事宜,将通过报名网页适时发布。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附件,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应后果。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违纪违规行为记入潍坊高新区考试聘用诚信档案。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潍坊高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6—8675015
附件:潍坊高新区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及幼儿园控制总量内人员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