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东省诸城市普通高中学校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2018年山东省诸城市普通高中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8名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报考。应届毕业生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四)户籍不限,年龄在40周岁(1977年4月25日以后出生)以下。
(五)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六)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具有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同等学历、学位证明。
(七)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详见《2018年山东省诸城市普通高中学校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岗位计划表》(附件1)。专业是否对口参考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研究生专业目录执行。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已在诸城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工作人员不能应聘;现役军人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此次招聘工作,采取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与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2018年4月25日-4月28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7:00
2.报名地点:
诸城市东鲁学校(诸城市东武北街236号)。
3.报名要求:
详见《2018年山东省诸城市普通高中学校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报名须知》(附件3)。
4.有关事项: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专业(岗位)。资格审查通过者,不得更改报考专业(岗位)。
(2)对最终报名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l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岗位要求的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取消或核减的招聘计划经研究后,可调整到报名人数较多的专业(岗位)。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专业(岗位)。
(3)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如因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或有不实之处,出现所有后果由本人承担。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诸城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本市事业单位。
(4)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或已就业人员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或就业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及已就业人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对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应聘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也可在发布考察体检公告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否则视为弃权。
(5)考生初审通过后,在报名现场进行缴费。面试考务费7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须携带有关证明材料(详见《2018年山东省诸城市普通高中学校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报名须知》)在缴费现场办理减免手续。
(6)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面试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形式为说课,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从事教学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说课内容为相应专业(岗位)的高中现行教材。
面试前考生备课30分钟,说课5分钟,说课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成绩在本场说课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
为保证成绩的公平、公正,报名人数较多的专业需使用两组以上评委的,使用修正系数法计算最终成绩,现场只公布考生在本说课室的原始成绩。修正成绩=考生说课成绩×修正系数。修正系数的确定方法:本专业全部考生说课成绩平均值÷考生所在说课组全部考生说课成绩平均值,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先去掉1个最高分,再去掉1个最低分。
为保证应聘人员素质,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另外,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以该考生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专业测试的最低分数线。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也不能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定于5月中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增加笔试。笔试的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按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考察体检的具体时间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公示聘用
面试、考察体检工作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向社会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如发现问题,一经核实取消拟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诸城市教育局分专业(岗位)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统一排序,组织依次选岗确认;填写《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入职、备案等有关手续。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定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列入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待遇;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受聘人员最低服务期为8年。
三、其他事项
此次招聘,成立诸城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诸城市教育局,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实施,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指导、监督,诸城市纪检、监察机关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招聘的表格下载、报名、考试、成绩公布、考察体检、拟聘用人员公示等相关信息均在“中国诸城”网站(http://www.zhucheng.gov.cn)予以公布。浏览、查找方法为:登陆“中国诸城”网站,在网站最下方“相关网站链接”栏目下“政府工作部门”中,点击“人社局”中“人事考试”版块或点击“教育局”中“通知公告”版块。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该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公告,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有效,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信息或关闭通讯工具等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命题、阅卷等均委托外地有关考试机构承办,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咨询电话:0536-6062524。
附件:
山东省诸城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办公室
2018年4月16日
附件1:2018年山东省诸城市普通高中学校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2018年山东省诸城市普通高中学校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2018年山东省诸城市普通高中学校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报名须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