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江苏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选调高中教师公告【9名】
报名时间:截止至2019年5月30日16︰00
为进一步优化江宁区高中教师队伍结构,结合江宁区教育系统师资实际状况,经研究,江宁区教育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的高级中学中公开选调12名编制内高中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与对象
在全国范围内,符合公开选调条件的高级中学编制内教师。
二、选调岗位与名额
1、高中语文学科教师6名;
2、高中数学学科教师3名;
3、高中英语学科教师3名。
根据公开选调岗位的报名情况,对部分学校学科紧缺、急需用人又确实无人报名的,经公开选调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采取调整公开选调岗位名额的办法。
本次公开选调相关信息在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angning.gov.cn/index.html)、江宁教育服务平台(http://www.jnjy.net.cn/)公开发布。
三、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具有高尚的师德修养,教学能力强,教学业绩佳;
4、具有全日制本科(第一学历)及以上学历,专业须符合学科要求,从教以来获得过县(市、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5、持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具有3年及以上高中教育教学工作经历,近3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6、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1)具有县(市、区)级及以上“学科教学带头人”称号者,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省级特级教师和省辖市最高层次学科名师称号者,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再适当放宽。
7、身心健康,能胜任高中教育教学工作;
8、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和不合格情况的;
(2)因违法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被审查、调查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四、选调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节假日和双休日除外),报名有效期截止至2019年5月30日16︰00。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电话报名、邮寄材料报名等方式。凡符合公开选调条件的人员,须于2019年5月30日前(节假日、双休日除外),由本人到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120室(南京市江宁区小龙湾路1号)进行现场报名。逾期未报,不予受理。
3、提交材料:报名人员在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angning.gov.cn/index.html)或江宁教育服务平台(http://www.jnjy.net.cn/)下载和填写《2019年江宁区教育局公开选调优秀教师报名表》(见附件,以下简称《报名表》),并于现场报名前将《报名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jyjrskszg@163.com),邮件请以“姓名+应聘岗位名称”格式标明。
现场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表》、本人2016年度至2018年度考核结果原件及其复印件、现工作单位出具的2018年本人工作表现、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职称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2015年以来的各类获奖与表彰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省级特级教师或省辖市最高层次学科名师或县(市、区)级及以上“学科教学带头人”或“优秀青年教师”等专业发展称号的原件及其复印件、近期免冠两寸彩色照片1张。相关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与照片留存。
(二)资格审查
江宁区教育局、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入综合考评环节。
(三)综合考评
综合考评采取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评分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成立综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公开选调有关规定,按照批准备案后的综合考评方案组织实施。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监督检查综合考评工作。综合考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1、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评分。由江宁区教育局组织专家对报名人员的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进行评分。分值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江宁教育服务平台发布。
2、面试。面试采取答辩形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分值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3、总成绩计算。总成绩=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评分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考评总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以内,在江宁教育服务平台发布。
报名和综合考评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组织体检
综合考评结束后,在考评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照公开选调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由江宁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参加体检人员须在体检前向江宁区教育局人事科(120办公室)提交本人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选调的证明,不能按时提交本人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选调证明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选调。
(五)外调考察
由江宁区委编办、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宁区教育局等部门联合组成外调考察工作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外调考察,核实有关情况。
(六)审核报批
根据外调考察工作组意见,由江宁区教育局与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报送江宁区人民政府审批。
(七)办理调动手续及聘用
申请调入人员按江宁区教育局、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通知要求,须经调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调出地编制管理部门和人社部门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应人事关系接转及聘用等手续。
申请调入人员档案如有不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或公开招聘等人事管理相关规定的,视为不合格,取消选调资格。
五、相关说明
调入人员由江宁区教育局依据学校用人需求进行适岗安排,享受区内在编教师同等待遇。
按照有关规定,本次选调的省级特级教师、省辖市最高层次学科名师可享受江宁区引进人才安家费补贴,并按照有关规定享受江宁区教育人才培养津贴,具体详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angning.gov.cn/jnqrmzf/201810/t20181022_587714.html),并按照有关规定享受江宁区教育人才培养津贴。
江宁区外的县(市、区)级的“学科教学带头人”与“优秀青年教师”等专业发展称号获得者,经江宁区教育局重新认定后,按照有关规定享受江宁区教育人才培养津贴。
六、选调咨询与监督电话
1、咨询电话: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025-52181813。
2、监督电话:
南京市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5-52168726;
南京市江宁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025-52283815。
本公告在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网站、江宁教育服务平台发布,由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2019年江宁区教育局公开选调高中教师报名表.docx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