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湖南永州蓝山县第一批次教师招聘公告【96名】
报名时间:5月13日—5月19日
笔试时间:5月25日9:00—11:00
根据我县教育教学需要,经请示县委、县政府同意,我县2019年分批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0名教师。其中,第一批次招聘城区教师96名,第二批次招聘农村小学教师94名、职业中专教师10名。为做好第一批次城区学校教师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第一批次,9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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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原则
1.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2.蓝山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组对招聘工作全程参与监督。
三、招聘的待遇
经考试、考察合格并经正式聘用人员列入我县教育事业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相关待遇。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传染病等疾病或精神病史;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4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且不得违反国家用工年龄规定;
6.具备各职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见附件1《蓝山县2019年第一批次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职位表》。
(二)不能报考人员
下列人员不能报名参加本次招聘:
1.蓝山县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2.在蓝山县服务期未满及2019年录取到蓝山县但尚未签约的特岗教师;
3.现役军人;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并在禁考期内的;
7.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8.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9.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9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19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人员。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宣传发动、报名、笔试、面试(采取试教、实践操作、特长展示等形式进行)、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信息
2019年4月30日起在“蓝山政府网”、“中国微蓝山”、“蓝山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5月13日—5月19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用微信扫一扫,扫描本公告底部的微信公众号“蓝山教育局”,关注并进入公众号(注意:不是我局原使用过的微信公众号“蓝山县教育局”),阅读《蓝山县2019年第一批次教师招聘公告》,点击公告底部的链接,进入报名系统。
3.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前,应将本人的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个人近期免冠彩照贮存在手机中备用。网上报名时,上传的证件照片统一采用JPG文件格式,且要清晰易辨。考生用手机下载“最美证件照”软件拍摄本人的半身照,其他证件照片可用手机拍摄后上传。
(2)应届毕业生如尚未领取毕业证,需上传加盖毕业院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盖有毕业学校公章的相关证明。
(3)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报名时需上传已取得的普通话等级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育行政部门关于教师资格申请的《受理凭证》。
(4)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除指定到校的职位外,其他岗位分学科按综合成绩高的优先选择岗位)。
(5)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一字不差填写。专业审查参照《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4)进行。所学专业已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并报县人社局备案。
(6)考生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职位表,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错报职位、无法更改,责任自负),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7)考生应全程保持有效通迅工具的畅通(每位考生只能提供一个手机号码),因通迅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8)考生应诚信考试,一旦报名,考生不得无故缺考,确实因故不能参加考试,应于考前2天电话通知组考方。
(9)本次招聘不收考生报考费,招考所需经费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10)在教师招聘中,我县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未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3.资格初审:5月20日
4.座位编排:5月21日
5.打印准考证:5月22日--23日,考生在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1.笔试时间:5月25日9:00—11:00,考生提前30分钟入场,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参加笔试。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相应学科学段教育基础知识。
招聘职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1:3,如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经县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经批准降低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员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其参考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同试卷实际参考人员的平均分,没有可比成绩的须不得低于60分。
2.现场复审:5月30日-31日的上班时间,入围面试的考生持下列材料,到蓝山县教育局人事股现场复审。逾期不参加现场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往届毕业生: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学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名表》,《诚信考试承诺书》。
应届毕业生: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提供已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等级证、教师资格申请受理凭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诚信考试承诺书》。
3.面试
面试对象:笔试完成后,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出现末位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则并列入围面试。对参加面试的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又无递补对象的,面试对象可按实际人数确定。对面试时形不成有效竞争的职位,试教成绩不能低于60分
面试时间:6月15日—16日。
面试方式:采用试教的方式。
面试地点:待定。
面试内容:相应学科、学段的现行教材(高中15分钟微课,初中、小学5分钟微课)。
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次日公布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排名(如综合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的优先)。
(四)提交档案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各岗位招聘职数1:1的比例收缴考生学历档案。考生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档案,视作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因此造成的缺额,按综合成绩排名次序依次递补。同时考生提交两个证明:
(1)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在当地派出所开具);
(2)无违法生育记录证明(在当地计生委或乡镇计生站开具)。
(五)公布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收缴档案情况,按招聘职数1∶1比例公布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
体检标准和方法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教师岗位要求执行。同时,根据《关于把毒品尿液检测纳入国家公职人员体检内容的通知》(永禁毒办〔2019〕25号)要求,将毒品尿液检测纳入体检范围。毒品检测呈阳性的人员,不予聘用。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则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主要是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文件和此次招聘资格条件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的重点是查阅考生的档案,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现实表现等情况以及有无违法、违纪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现象等。
(八)公示
笔试、试教、体检、考察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其结果均在蓝山政府网公示,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确定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以提交大学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及相应学历档案原件,且审核合格为准)。8月20日前,由县教育局到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的正式聘用手续。
(2)除指定到校的职位(四中心理学教师)外,其他岗位分学科按综合成绩高的优先选择岗位。具体岗位提前3天公布,拒绝按此规则选择岗位者,视为考生违约,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替补。
(3)此次招聘的教师,一经聘用,必须在蓝山县服务3年。
六、纪律要求
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解释权
本招聘方案由蓝山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746-2226696(县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组)
联系电话:0746-2211686(蓝山县教育局人事股)
附件:
蓝山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