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西抚州崇仁县第一中学高中教师招聘公告
为急需解决崇仁县第一中学高中教师高层次学历人才紧缺问题,经县政府研究,报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同意崇仁县第一中学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公开引进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现将2019年崇仁县第一中学公开引进招聘高中教师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
高中教师岗位共计10人,其中高中语文1人、高中数学1人、高中英语1人、高中物理2人、高中生物1人、高中政治1人、高中历史2人、高中地理1人。
二、引进对象和条件
(一)对象
1.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学历(毕业专业不限)。
2.具有与岗位学科一致的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含参加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且在2019年8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3.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无不良行为记录。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素质好、热爱教师职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条件符合《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
4.已在各级各类公办学校任教、具有教师资格的正式在编教师报考,由原单位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之一。
5.无其它不符合教师引进有关规定的。
三、实施程序
(一)发布公告
崇仁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24日—6月30日,逾期视无报名对象。
2.报名资格审查须提供的材料:
(1)《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一式三份,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学信网上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019年已通过教师资格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由于时间关系暂未拿到教师资格证书,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持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开具的《符合认定教师资格条件证明》(样稿见附件2),教师资格要注明种类及任教学科;
(6)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
(7)《同意报考证明》(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
3.报名地点:崇仁县第一中学办公室。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引进工作全过程(含试用期内),凡发现与引进公告不符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录用资格。
(三)考核(测试)工作安排
1.考核(测试)对象: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2.考核(测试)方式:考核方式为专业能力考核。专业能力测评主要采取说课方式进行,说课总分100分,备课时间45分钟,说课时间为10分钟以内,说课教材均为崇仁县学校现使用的高中课本(教材具体见《崇仁县2019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含特岗)公开招聘面试工作实施方案》)。
3.考核(测试)时间:与崇仁县2019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含特岗)公开招聘面试工作时间同步进行(考生凭有效身份证进入考点)。
4.考核(测试)地点:见《崇仁县2019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含特岗)公开招聘面试工作实施方案》。
5.考核(测试)程序、纪律要求、成绩评定等工作按照《崇仁县2019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含特岗)公开招聘面试工作实施方案》(详见崇仁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执行。
(四)拟录
按照引进人才计划数,按考核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录人员。若拟录对象最后一名并列的,则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则师范类专业优先;同为师范类专业(或同为非师范类专业),则增加名额一并拟录。
若参加考核人数与引进计划数大于或等于2:1,按考核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人员;若参加考核人数与引进计划数小于2:1,则引进对象考核总成绩以70分为合格线,合格线以上的对象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闺体检对象,合格人数不足,则相应调减引进岗位数。
体检对象将在崇仁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五)体检和政审
1.体检对象在规定时间内带好身份证到崇仁县第一中学领取体检表,同时提供以下政审资料:本人人事档案;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遵纪守法证明;当地乡镇或市(区)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未婚证明,在编在职教师须在服务单位所在地开具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或未婚证明;应届毕业生也可由毕业院校出具遵纪守法证明和计划生育或未婚证明。逾期未提供有关个人档案、证明等材料视自动放弃。
2.统一组织体检对象到指定医院接受体格检查,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的通知》(赣教发[2010]09号)执行。
3.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将在崇仁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4.因体检及政审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产生的缺额,可在考核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在政府抄告单下发后,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
5.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县人社局、教体局和崇仁县第一中学组织政审。
(六)报批
根据政审情况,拟定聘用人员,在崇仁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若无异议报县政府审批下发抄告单。
(七)聘用
经政审合格批准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相关政策待遇与全省统一招聘教师相同。实行一年试用期(如遇上级政策调整,按新的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教师。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人事关系转入生源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新聘用人员于2019年秋季开学持证上岗,服务期不少于5学年。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崇仁县第一中学高中教师公开引进工作的领导,确保引进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以县政府牵头,县纪检监委、人社局、教体局、编办、财政局等部门组成的崇仁县第一中学高中教师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教师引进日常工作,由崇仁县第一中学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本《实施方案》由崇仁县第一中学高中教师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崇仁一中2019年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
崇仁县第一中学高中教师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