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下半年浙江舟山市教育局招聘教师公告【20人】
浙江省舟山市东临东海、西靠杭州湾、北面上海市,是我国长江流域和长江三角洲对外开放的海上门户和通道,素有“东海鱼仓”和“海天佛国”等美誉,是我国首个以海洋经济为主题的国家级新区、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
为进一步加大优秀教育人才引进力度,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加快新区教育事业发展,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要求,经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舟山市教育局决定于2018年10月28日赴上海长三角教师专场招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直属学校教师20名(招聘计划及报名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位,户籍不限,专业对口,1982年10月12日及以后出生。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政治思想表现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愿意履行教师义务;
(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学生,有献身教育事业的精神;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四)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能报考;
(五)目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六)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七)本次招聘所涉及时间的计算统一截止至2018年10月12日。
四、信息发布平台
(一)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zsrls.gov.cn。
(二)舟山市人事考试网:www.zsrsks.gov.cn
(三)舟山教育网:www.zsjy.gov.cn
(四)上海教育人才网:www.shehr.cn
其中舟山教育网为发布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五、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8日上午9:00--12:30。
2.报名地点:上海光大会展中心西馆(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88号)。
3.报名咨询电话:0580-2046210,屠老师(13575626766)。
4.报名所需材料(所有证件证书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
(2)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在校表现证明)等材料;
(3)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
(4)《舟山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
(5)除中职专业教师外,其余均需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证(2019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19年8月底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通过教师资格考试);
(6)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有相关成果奖励的需提供证件证书等材料。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3日9:00—10月25日16:00
2.报名网址:www.zsrsks.gov.cn(舟山人事考试网)
3.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4.资格初审
(1)初审时间:2018年10月23日-10月25日
(2)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10月23日16:00前),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5.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在10月28日上午9:00—14:30到长三角联合师资招聘专场会(上海光大会展中心西馆;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88号)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考生需带上现场报名所需的所有证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否则视作放弃处理。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舟山市教育局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招聘或聘用资格。
六、考试
考试时间安排在10月29日上午,具体考试时间、考试地点于10月28日下午以电话或群发短信的方式进行通知。
10月28日上午,舟山市教育局按照适岗性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面谈,经筛选后确定参加考试对象。如某一岗位合格报名人数在招聘计划数5倍以内的(其中招聘计划为6个的,合格报名人数在招聘计划数3倍以内),按实际报名情况参加考试;如某一岗位合格报名人数等于或超过规定比例的,按学校奖学金获取数量及等级、是否担任学生干部、是否优秀毕业生、是否中共党员、各类证书和荣誉获得情况以及社会实践情况等筛选后按规定比例确定参加考试对象。
考试方式为说课和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相应岗位所要求的专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及适岗性等基本素质。每位考生安排备课45分钟,说课和结构化面试时间总共为15分钟。说课和结构化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均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列入下一环节。
考试结束后,在说课和结构化面试成绩均及格的人员中,按说课成绩60%、结构化面试成绩40%合成为考试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考试总成绩相等,以说课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成绩还相等的,则进行加试。
七、体检及考察
体检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八、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者,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舟山市教育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在规定时间内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并由市教育局统一分配到相关市属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在规定时间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19年8月30日前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和相应教师资格证书(2019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19年8月底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通过证明)的,均取消聘用资格。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中,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一律不予递补。
(二)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
(三)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舟山市教育局反映。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2046210、2047074,监督电话:0580-2600333。
(五)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附件下载>>>
2018年下半年舟山市教育局赴长三角联合师资招聘专场会公开招聘计划.docx
舟山市教育局
2018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