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湖南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69人】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民政部和湖南省政府共建的公办普通高校,是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湖南省首批(8所)卓越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单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学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组织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50个;招聘计划69名,均为专业技术人员(详见附件1-2)。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和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csmzxy.com)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10日至2019年5月30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请应聘者登陆学校网站“人才引进”栏目(学校网址:http://www.csmzxy.com)点击“2019年公开招聘报名入口”图标,注册账号,填写简历信息,并分类上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职称证、获奖证书及其他与应聘要求相关的证件、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同一类别证书有多个扫描件的,可压缩成一个文件上传),选取应聘岗位。
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和提供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3.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19年5月9日为截止日期。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和通过人员名单、公开招聘考试有关安排及准考证领取时间和方式在学校网站“人才引进”栏目公布,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请应聘人员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01-26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者、博士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①应聘01-26岗位: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考核。
②应聘27-34岗位:采取笔试、技能测试、试讲、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其分别占综合成绩的15%、35%、35%、15%)。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总分100分。
技能测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技能测试人选(达到开考比例,但未达到入围比例的则全部入围)。技能测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实务操作能力,总分100分。
试讲、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技能测试合成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试讲、面试人选。试讲采取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知识水平和教学能力,总分100分;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职业素养等,总分100分。
技能测试、试讲单项成绩设置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③应聘35-50岗位:采取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其分别占综合成绩的20%、50%、3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总分100分。
技能测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技能测试人选(达到开考比例,但未达到入围比例的则全部入围)。技能测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实务操作能力,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技能测试合成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职业素养等,总分100分。
技能测试单项成绩设置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技能测试、试讲、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学校网站“人才引进”栏目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无笔试岗位的以占比最重的测试项目成绩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01-26岗位根据直接考核结论、体检和考察结果,27-50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同时,学校为新聘用的高层次人才提供人才引进待遇,详见附件3。
咨询电话:0731—82804496(学校组织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1—82804947(学校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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