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安徽黄山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专业教师公告【15人】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文件精神,经市人社局核准,对黄山职业技术学院12个岗位15名专业教师实施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坚持统一组织、规范有序。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88年5月23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为“1983年5月23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共计12个岗位15名专业教师。详见《2019年度黄山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教师招聘岗位表》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专业测试(面试)加考察”方式进行。专业测试(面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黄山职业技术学院共同组织实施。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及《招聘岗位表》自2019年4月29日起在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huangshan.gov.cn/)和黄山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hszy.edu.cn/)同步发布。
(二)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huangshan.gov.cn/),进入首页“专题专栏”滚动条中“人事考试查询报名”模块,选择相应考试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19年5月23日9:00至5月27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网络报名资格审核由黄山职业技术学院负责。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后,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黄山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业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进行报名和参加面试。
应聘人员报名后至5月27日17:00前可随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5月28日16:00之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5月30日16:00前登录黄山报名系统按规定缴纳专业测试(面试)费用80元。报考人员通过易宝支付平台支付考试费用。
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3:1(其中70007-70013岗位放宽至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于6月1日上午10:00—12:00改报其他岗位。
(三)笔试(岗位应聘人数超过15人情况下进行)
此次专业教师公开招聘对应聘人员直接组织专业测试(面试),若岗位应聘人数超过15人(不含15人),则采取加试笔试的方式,加试科目为《专业知识》,总分100分,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前15人参加该岗位面试,加试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加试笔试设置最低控制分数线,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须达到5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轮面试。
(四)资格复审
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少于15人(含15人)的直接进入资格复审(应聘人数超过15人按加试笔试成绩高低取前15人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
(1)属全日制2019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学历(学位)证书或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其他报考岗位所需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其他报考岗位所需材料。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其中,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9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至2019年8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岗位要求相关资格证书(证件)正在办理的,可凭发证单位出具的“已具备资格,证书正在办理中”的书面证明办理资格复审,至2019年8月31日仍不能提供资格证书(证件)的,或证书(证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不符合招聘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
(五)专业测试(面试)
教师岗位专业测试(面试)采取试讲形式,主要综合考核考生的教姿教态、对教材的理解、口表能力、组织能力等,看是否具备教师的基本条件。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高于65分(不含65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公告。
(六)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人选按岗位招聘数,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专业测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在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黄山职业技术学院网上公布。体检考察由黄山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组织实施,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
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察。实施考察时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通过查阅档案、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与本人面谈等方式,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作出评价并写出书面考察报告。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七)签约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黄山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天。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黄山职业技术学院将拟聘人员名单、《黄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批表》、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考察材料、体检表复印件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9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事宜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
相关公告内容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指定任何复习辅导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政策咨询:0559-2355343(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考务咨询电话:0559-2359197(市人事考试中心)
报名咨询:0559-2596951(黄山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
监督电话:0559-2355323(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下载>>>
黄山市人社局黄山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