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湖南长沙市长沙县招聘教师公告(第一批)【353名】
报名时间:2019年4月9日—4月12日(每天上午8:00—下午17:00)
笔试时间:暂定2019年4月21日(以准考证为准)
为了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快速发展,经县人事联席会议同意,2019年长沙县共计招聘教师641名,分两批次招聘,第一批次面向重点师范大学毕业生招聘353名,第二批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幼师)288名(公告随后发布)。现将第一批次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数【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身体健康,专业意识和专业能力强,能胜任班主任和学生管理工作;
2、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
3、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的非2019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在读的全日制非2019届的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二)岗位条件
1、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要求: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不含二级学院)全日制优秀本科生或硕士研究生(毕业证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
3、专业要求:(1)报考高中岗位的要求所学专业和教师资格证认定学科与报考岗位一致;(2)报考初中和小学岗位的要求所学专业或者教师资格证认定学科与报考岗位一致,其中报考小学科学岗位所学专业可放宽为物理、化学、生物或地理;
4、其他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或申请教师资格证的相关证明材料(报考高中岗位的要求具有普通高中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岗位的要求具有初中或普通高中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的要求具有小学或初中或普通高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报考语文学科要求普通话水平达二甲以上,报考其他学科二乙以上)。普通话证、教师资格证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
三、人员管理
本次聘用的教师实行编制备案管理,视全县教师编制情况,经考核合格逐步解决全额事业编制。纳入企业社保管理,其他待遇与长沙县在职在编教师一致,其岗位等级按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入编后纳入机关社保管理。
四、招聘程序
按照网上报名(含资格初审)、笔试、试教(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岗位加试专业技能测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和步骤进行。招聘具体步骤如下:
(一)网上报名(含资格初审)
第一阶段:提交报名信息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9日—4月12日(每天上午8:00—下午17:00)。
资格初审:教育局对报考者资格条件进行初审。资格审查期间,考生应登录报名网站及时查看个人报名信息审核状态。教育部门初审:2019年4月9日—4月12日(每天上午9:00—下午17:00)。
网上缴费时间:2019年4月9日—4月13日中午12:00。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在网上进行缴费(考务费50元/人,网上缴费限使用微信支付)。
2、报名网址:长沙星沙人才网(http://www.csxsrcw.com)。
3、注意事项: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考简章、岗位表,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报考人员应同意诚信承诺书,维护个人填报的信息。填写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书及其他有关证件、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报考人员必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文件为RGB模式下JPG格式)。因上传照片模糊不清或不符合要求而造成的不能正常报考等情况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后果。
5、职位选择与修改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考公告和岗位表,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期间至资格初审合格前,可以在网上修改自己的报考信息,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职位。
第二阶段: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
1、开考比例
报考人数与岗位职数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取消或缩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并可将调整的职数调剂到同学科其他符合开考比例的岗位。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及时联系县教育局办理退费手续,并不再改报。
2、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及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于2019年4月18日—4月21日在长沙星沙人才网(http://www.csxsrcw.com)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资格复审时交报考单位审查。
(二)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2019年4月21日(以准考证为准),上午9:00—11:00,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缺少证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学科专业知识。
3、笔试地点:松雅湖中学(以准考证为准)。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在长沙星沙人才网上公布。
5、查分:如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向县教育局提交本人签名的书面查分申请,待查分结束后,由县教育局将查分结果反馈给考生。
6、考生违纪违规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三)试教(专业技能测试)
1、试教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同一岗位职数1:3的比例确定试教人员(如最低入围成绩有并列名次,则所有并列名次人员均入围试教)。所有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合格线60分及以上方可入围试教。试教入围名单及试教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在长沙星沙人才网(http://www.csxsrcw.com)、长沙县教育局官网(http://www.csx.gov.cn/jyj/)公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2、试教内容范围:长沙县现行初中教材,其中心理健康岗位试教范围为长沙县现行高中教材,科学岗位试教范围为长沙县现行小学教材(教材由招聘单位提供),音乐、体育、美术等学科加试专业技能测试,具体试教和测试办法在长沙星沙人才网、长沙县教育局官网另行公布。
3、无竞争性岗位,试教成绩合格分数为75分,低于合格分数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四)成绩折算
1、所有科目评分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数);
2、文化科目笔试成绩和试教成绩按4:6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试教成绩×60%=综合成绩);音乐、体育、美术学科笔试、试教、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3:4:3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试教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综合成绩)。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审查对象:按照职位计划数,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如入围线内最后名次综合成绩相同且超出岗位职数,按试教成绩从高到低决定取舍;音体美学科如再出现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
2、资格审查时间、地点:以具体网上通知(长沙星沙人才网、长沙县教育局官网)为准,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3、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如属应届毕业生,则提供经毕业学校审核盖章的毕业生推荐表、成绩单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或申报教师资格证的相关材料、普通话等级证。
4、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导致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时,则从同一科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1次。
5、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六)体检
经资格复审合格者须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网上通知,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不再另行电话通知。体检如有不合格者,空缺岗位按同一科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1次。
(七)考察
1、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调查、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2、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科目人员中依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1次。
(八)公示及聘用
1、最终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长沙星沙人才网、长沙县教育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
2、所有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所有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和最低五年服务期限(含试用期)的协议,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的教师根据长沙县教育局确定的岗位,按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自主选择。
2、因本次招聘的教师属于编制备案管理,故公费师范生和长沙县在编(含编制备案管理)教师不能报考相关岗位,若长沙县其他地区在编工作人员报考并被聘用后,只能列入编制备案管理。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及家长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符合报考条件且确有个人意愿的考生方可报名参考。笔试无故缺考的人员及录取后放弃的人员,将录入长沙县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报考长沙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因特殊原因笔试缺考的,须在笔试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向长沙县教育局提交书面说明)。
5、招聘过程中,各环节在网上通知的相关事项以长沙星沙人才网(http://www.csxsrcw.com)、长沙县教育局官网(http://www.csx.gov.cn/jyj/)公布为准。
六、报考咨询及技术支持
1、报考咨询:
长沙县教育局政工人事科:0731—84037508(仅工作日上班时间)
2、技术支持:
长沙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0731—84062928(仅工作日上班时间)
3、监督电话
长沙县教育局监察室:0731-84011865(仅工作日上班时间)
长沙县教育局
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