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招聘公告【11人】
为适应学院的建设发展和教育教学需要,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学院研究、市安监局审核、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学院简介
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是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与重庆市人民政府合作共建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也是西部唯一一所安全类高职院校。由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管,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进行业务指导。
学院现开设有安全技术与管理、救援技术(安全应急管理方向)、食品质量与安全、新能源汽车、工业机器人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工程质量与安全方向)、消防工程技术等22个专业。学院坚持“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特色发展、育才兴安”办学理念,努力打造安全职院办学特色,发挥西部安全职教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努力为区域经济和安全产业发展培养面向生产、建设和管理一线的高素质安全技术技能人才,为把学院建成重庆有优势、西部有影响、安全特色鲜明的优质院校而努力奋斗!
二、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的方式选拔优秀人才。
三、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1名。详见附件1《重庆市安全技术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四、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择优招聘,凡是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其他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9年应届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五、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未受任何处分;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书育人的精神;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招体检标准;
5.具有(详见《一览表》、《计划表》);
6.招聘工作人员的基本条件:
(1)具有所从事专业技术岗位相对应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学历及相应学位;
(2)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03月22日,如“35周岁及以下”指未到36岁,在1983年03月22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3)紧缺专业的毕业生,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备案后年龄可适当放宽;
7.在学校学习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或在原岗位工作中无违纪违规行为;
8.符合事业单位人员回避要求和审批机关确认的其它条件。
9.报考人员与现工作单位(岗位)有最低服务期限约定或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报考相关限定的,从其规定。
六、招聘程序及办法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凡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情见附件1)的应聘人员,下载填写附件2《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及附件3《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花名册》(以下简称花名册),连同本人简历,分别以“用人部门+岗位名称+姓名”命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投寄至学校人事处邮箱cqvistrsc@163.com。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岗位中符合自己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必须按要求如实填报本人情况,填报内容如有虚假、隐瞒,取消其报考资格。
联系人及电话:胡老师023-5853159615123239123
2.报名、考试考核时间
(1)招聘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04月20日止,考试考核时间:具体时间初定5月2日-3日,请于5月2日前登录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官方网站查看。
(2)报名截止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各岗位报名人数情况于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官方网站公布。
(3)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考试考核具体时间地点于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官方网站公布。
3.资格审查
初审:应聘者报名后,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人事处会同用人部门,结合具体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基本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并根据审查结果确定参加考核名单。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各岗位报名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在学院官网人事处工作动态栏公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者参加考试考核。
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未纳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经培养高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属同一专业的,经审核同意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复审:符合岗位应聘条件的初审合格者,按照通知要求到学校参加复审及考试考核,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成绩证明单、获奖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学术成果及岗位所需其他证明;
(2)其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学术成果及岗位所需其他证明;
(3)研究生必须提供前学历的毕业证。
应聘者应注意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无法联系不能按时参加招聘视为自动放弃。若因报名信息与实际不符,导致不符合应考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
4.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方式为专业技能测试与面试相结合,考试考核方式依次为:心理测试、初试、面试;
(1)心理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心理素质等综合性素质,成绩不纳入总成绩,仅作为参考,通过心理测试者进入下一个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