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初试
初试采取笔试和适岗能力测试结合的方式进行,分别占比总成绩的30%。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分值100分。各招聘岗位按照1:3开考比例开考,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1:3的比例进入适岗能力测试,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专任教师岗位的适岗能力测试采取试讲和技能测试方式进行,分值100分,试讲和技能测试各占50分;思政课教师岗适岗能力测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专业建设与课程开发岗适岗能力测试采取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方式进行。讲课时间10分钟,技能测试时间根据现场题目确定。辅导员岗位的适岗能力测试采取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理论水平、专业素养、综合能力等。
除笔试成绩外,适岗能力测试成绩以60分为标准,未达到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
(3)面试
面试由学校领导、用人部门主要负责人、校外人事考核专家、职能部门等相关人员组成考试考核小组负责组织,主要考察应聘者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以及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环境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工作态度等。参加面试人员根据拟聘岗位名额1:2的比例,按初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凡面试比例达不到1:2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面试人员无法递减的,考生各科成绩需“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面试,由学校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主管部门和市人力社保局同意并备案。
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60分为合格标准,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由学校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主管部门和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4)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专任教师岗考试总成绩=初试×60%+面试成绩×40%
辅导员岗考试总成绩=初试×60%+面试成绩×40%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生各科成绩及进入体检人选于考试考核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在学院官网公布。
(5)确定体检人员
考试考核领导小组根据招聘岗位计划和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总成绩不低于60分),分别按各招聘岗位和专业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按照学历、职称高低确定体检人选,若仍相同则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以加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人选。
七、体检
体检由学院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学院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学院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后由学院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的情况确定拟聘名单,报院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体检、考察、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缺额不再递补,考察以后的环节不再递补。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严格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以及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和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是否属实等情况,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九、公示
考核成绩等事宜可登陆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网站查询。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招聘人员。拟招聘人员名单将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网(www.cqvist.net)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毕业时间、考试考核总成绩、聘用岗位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十、聘用审批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审核,并报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高层次人才同时享受《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待遇。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2019年应届毕业生在2019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
十一、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十二、本简章由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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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9年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