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北京西城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768人】
依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文件精神,结合西城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发展需要,2019年西城区教委所属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68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中小学及幼儿园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详见附件2)。
二、招聘对象
1.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应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只限学前专业)的2019年毕业生,且应有北京市户口;
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的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只限学前专业)的北京生源2018年毕业生;
通过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并可以派遣的2018年、2019年海外留学生中的北京生源毕业生。
2.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应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并具备硕士研究生(含)以上学历、学位,所修科目成绩全部合格,上学期间无社保缴纳记录,且符合北京市进京落户条件。
3.社会在职人员应为北京市常住居民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及档案在京(档案未在工作单位存放的应在人才中介机构存放)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教师岗位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优良的品行。
2.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3.应届毕业生在18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1月1日之后出生)。社会在职人员原则上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高级教师、正高级教师职称)或市级骨干、市级学科带头人年龄40周岁及以下(即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4.毕业生在校期间所有成绩全部通过,毕业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所学专业与任教学科相符;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5.社会在职人员需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高中教师岗位应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书,应聘初中教师岗位应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应聘小学教师岗位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应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6.符合空缺岗位的任职条件和回避的有关规定。
(二)其他岗位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优良的品行。
2.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3.专技岗位具有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应的从业资格、职称,相应的执业资格;工勤技能岗位具有高中(职高)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的专业和技能。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40周岁及以下(即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5.符合空缺岗位的任职条件和回避的有关规定。
所有岗位具体报名条件详见《2019年西城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单位及岗位需求表》。
四、招聘工作安排
(一)公告时间:即日起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从网上下载填写并打印报名表,本人到现场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核。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如发现重复报考取消报考资格。
现场报名时间:2019年3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逾期不予办理)。
现场报名地点:北京市第十五中学高中部(北京市西城区育新街2号,地铁4号线陶然亭站C出口)。
2.现场资格审核所需材料(均需原件)
(1)报名表(在诚信承诺栏本人签字处手签本人姓名);
(2)本人身份证;
(3)户口簿(卡)首页、本人页;
(4)高校毕业生推荐表,毕业院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注明毕业生的培养方式、生源地、学历、学制和毕业时间等信息;
(5)成绩单,由毕业院校教务主管部门盖章;
(6)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
(7)教师资格证书,或在有效期内的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8)北京生源海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证书、护照、留学回国证明等;
(9)2018年北京生源毕业生需提供毕业高校或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开具的未就业存档证明;
(10)招聘岗位所需的国家承认(非全日制后取学历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学历、学位、资格、职称、技工等级证书等;
(11)招聘岗位所需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