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广东博罗县专场招聘高中教师公告【25人】
根据我县公办高中学校发展需要,经研究,我局定于2019年4月初在东北师范大学专场招聘25名高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数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分两类共计25名,其中硕士研究生10名,本科生15名(详见附件1、2)。
三、招聘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书或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已具备高中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5、身心健康,符合教师职业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对象与资格条件
1.学历条件。
硕士研究生: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同时在本科或研究生任意一学段中具有师范类全日制学习经历(心理学考生除外)。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硕士研究生报考前还应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认证书)。
本科生:取得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等9所全日制师范类大学本科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含暂缓就业)。
2.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的学科必须相一致。
3.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取得(获得)县级以上学科带头人、名教师、高级职称的在职教师,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
4.取得(获得)县级以上学科带头人、名教师、高级职称的在职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签约。
(三)其他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含试讲)、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在报名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查验核实有关证书、证明,并对符合条件考生发放准考证书。
1.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19年4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地点:东北师范大学。
2.报考者只限报一所学校的一个岗位。
3.资格审查:报考者提供报名表、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或就业推荐表,非师范类研究生还需提供全日制师范类本科毕业证)、就业协议书(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书和2张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大一寸彩照等材料;县外在职在编符合报考条件的教师需提供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学科带头人、名教师、高级职称等原件),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硕士研究生需提供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认证书),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的考生还需提交《暂缓就业协议书》。现场审查时,属个人证件原件的,验证后退还考生。资格审查合格的,进入笔试环节。
(二)组织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含试讲、综合能力测试)等环节。笔试、试讲、综合能力测试划定最低入围分数线均为百分制的60分,否则不能确定为签约对象,也没有递补资格。总成绩以百分制进行计算,由笔试成绩、试讲成绩、综合能力测试成绩按4:4:2的比例折算而成,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40%)+(综合能力测试成绩×20%)。
1.笔试
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1)时间:2019年4月3日(星期六)9:00-11:00时。
(2)地点:东北师范大学。
(3)笔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等九门学科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100%);其余学科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占70%),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占30%)。
(4)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通知:4月3日16:30时前在招聘现场公布考生的笔试成绩。并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学科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不足1:3的,按实际入围人数计算),公布进入面试(含试讲、综合能力测试)人员名单,并通知面试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