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陕西延安志丹县中学教师招聘公告【53人】
为贯彻落实《中共志丹县委志丹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工作的意见》精神,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精良、业务过硬、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保证质量、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高级中学教师28名,其中:语文6名、数学2名、英语2名、日语2名、物理1名、化学2名、生物2名、政治1名、历史2名、地理1名、心理学1名、通用技术2名、音乐(舞蹈)1名、书法1名、体育2名。
(二)初级中学教师25名,其中:语文3名(志丹中学1名、保安中学1名、杏河中学1名),数学5名(志丹中学1名、保安中学1名、旦八中学2名、杏河中学1名),英语3名(志丹中学1名、保安中学1名、旦八中学1名),物理2名(旦八中学),生物2名(旦八中学1名、杏河中学1名),心理学3名(志丹中学1名、保安中学1名、旦八中学1名),地理2名(志丹中学1名、保安中学1名),政治2名(保安中学1名、旦八中学1名),历史2名(保安中学1名、旦八中学1名),信息技术1名(志丹中学)。
三、招聘条件
1.基本素养条件。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无不良就业记录。
2.学历条件。高级中学学历要求:全日制一本院校本科毕业生和基础教育类硕士生(音乐、书法、体育专业可放宽到专业类院校)。初级中学学历要求:全日制一本院校本科毕业生、二本及以上师范类毕业生和基础教育类硕士生(音乐、书法、体育专业可放宽到专业类院校)。
3.年龄条件。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1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为准)、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为准)。
4.资格与岗位条件。在2019年7月31日前,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具备教师资格的其他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高级中学具有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初级中学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计算机等级证等证书。
四、招聘程序
(一)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3月8日前将《招聘公告》在志丹县政府公众信息网(www.zhidan.gov.cn)和相关高校就业网站发布。
(二)第一阶段:按照人才引进的方式选拔聘用。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派人到相关大学宣讲,参加高等院校毕业生招聘会,通过资格审查、微课试讲(专业测试)、答辩的方式选拔人才,确定拟聘人员,报请招聘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签订就业协议,将拟聘人员上报县级有关部门审核并办理聘用手续。
(三)第二阶段:按照公开招聘的方式选拔聘用(第一阶段按计划完成招聘人数,第二阶段将不予以实施)。
1.发布公告。招聘领导小组根据第一阶段招聘情况,审定公开招聘公告和方案。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公开发布招聘公告,组织开展招聘。
2.报名初审。符合条件且有应聘意向者,由本人携带同底近期免冠2寸彩照3张,并持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在校期间的荣誉证书、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原件与复印件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审验证件证书,教育能力问答)。外地应聘者也可采取网上联系的方式报名。
3.技能测试。根据报名初审结果,拟定教育技能测试人员,分批次进行教育技能测试。技能测试包括专业知识测试、试讲答辩。其中专业知识测试占总分的50%(满分100分),面试(试讲答辩)占总分的50%(满分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70分以上者,不予录用。技能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以聘用。
4.人员选聘。根据技能测试成绩,按照科目由高到低排序,拟定聘用人员。
5.公示签约。将拟聘人员向社会进行为期七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合格者,签定就业协议。因不合格者所产生缺额不再予以顺延补录。
6.审批聘任。将拟聘人员上报县级有关部门予以审批,办理聘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