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延安市新区第一幼儿园、第二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经延安市人民政府同意,按照延安市人社局《关于2017年延安市新区管理委员会所属幼儿园公开招(选)聘工作人员的批复》(延安人社函﹝2017﹞号),延安市新区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为延安市新区第一幼儿园、第二幼儿园公开招(选)聘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选)聘人数及岗位
2017年,延安市新区两所幼儿园计划面向全国公开招(选)聘教师及相关工作人员共50名。其中选聘在岗在编教师5名,招聘在岗无编制教师7名,招聘应往届学前教育专业大学毕业生24名、体音美类应届大学毕业生7名,招聘医护人员7名。具体招(选)聘岗位及要求详见《2017年延安市新区第一幼儿园公开招(选)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计划表》(附件1)、《2017年延安市新区第二幼儿园公开招(选)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计划表》(附件2)。
二、招(选)聘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的范围:
全国教育系统从事幼儿教育工作在岗无编制教师(在编教师不得报考,截至招聘公告发布日期),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临床医师、护士;全日制高等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幼师专业)专科、本科免费师范毕业生,二批次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幼师专业)、体音美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特别优秀的男性毕业生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幼教专业)专科;全日制普通高校护理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选聘的范围:
全国教育系统从事幼儿教育工作在编在岗的教师(延安市在岗在编幼儿园教师不在选聘范围)。
(三)招(选)聘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2.热爱学前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团队意识、奉献精神;
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4.符合招(选)聘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等具体要求,具有相应岗位的幼儿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医师证、护士证等(详见岗位需求计划表);
5.业务精湛,动手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与他人沟通合作能力强,具有较强的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6.在岗选聘教师、在岗招聘教师应具有市级及以上赛教一等奖、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荣誉称号或荣获2次以上县级赛教一等奖、教学能手、骨干教师荣誉称号;
7.符合所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选)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
3.不符合中省有关规定或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新录(聘)用人员在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7年5月19日在延安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anan.gov.cn/)、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延安市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yaxq.com.cn/)统一发布招(选)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时间:2017年5月25日至5月28日
地点:延安市新区管理委员会院内(职工餐厅旁边)
2.报名需携带的材料
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同底近期2寸免冠彩照3张、报名登记表、选聘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登陆公告网站下载)、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携带在线学籍验证报告)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并对所提供的证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3.开考比例
根据陕人社发〔2012〕105号、陕人社发〔2014〕13号和延市办发〔2013〕24号文件规定,应聘同一岗位要形成竞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不能低于1:3的比例,选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不能低于1:2的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其中,幼儿教师岗位1的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将岗位招聘计划人数按上述规定调整至幼儿教育岗位2;幼儿教师岗位4的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将岗位招聘计划人数按上述规定调整至幼儿教育岗位3。
4.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公告发布网站所公布的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及时领取准考证。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程序的主要凭证,请予妥善保管。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基础理论知识(占30%)和学科专业知识(70%),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获得省级赛教一等奖、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荣誉称号之一的应聘教师免予笔试。
1.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成绩公布、查询:在延安市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yaxq.com.cn/)公布、查询。
(四)资格审查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招聘按1:3比例、选聘按1:2比例(不含笔试免试应聘人员)审查应聘人员资格,确定入选面试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合格末位人员笔试成绩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程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参加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需提交准考证、《延安市新区第一第二幼儿园公开招(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延安市新区第一第二幼儿园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在线学籍验证报告及招(选)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五)面试(专业技能测试)
面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内容为:教师岗位为音美、舞蹈、手工、微型课、答辩,医护人员为个人医学基本技能展示、答辩,满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同一岗位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面试成绩不能低于60分,低于该分值的予以淘汰。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计算。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免笔试应聘人员按面试成绩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为并列时,由用人单位加试专业技能测试,按照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免予笔试的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与其他应聘人员出现并列时,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面试成绩仍为并列时,由用人单位加试专业技能测试,按照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
(六)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由延安市新区管委会组织实施,应聘人员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
(七)资格复审
由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进行资格复审,审验相关证件。
(八)考察与公示
考察公示工作由延安市新区管委会组织实施,着重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素质能力、遵法守纪、遵守社会公德以及需要考察的其他情况等。
对考察合格,确定拟招(选)聘的应聘人员向社会进行为期七个工作日的公示。
对以下情形导致招(选)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1.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的;2.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被取消资格的;3.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的;4.由其他情形导致招(选)聘岗位空缺的。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九)聘用
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延安市人社局审批,办理延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选)聘工作人员通知书,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上编、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
六、重要提示
1.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延安市新区管理委员会解释。
2.本次公开招(选)聘公告在延安市人民政府、延安市人社局、延安市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发布。现场报名时间、地点,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资格审查、复审、笔试成绩公布、查询,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的安排以延安市新区管委会网站公告为准,请应聘人员在笔试环节后及时上网留意相关信息。
3.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能及时联系到本人的电话号码,确保联系畅通,以便在面试、体检等出现递补情形时联系本人。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4.本次公开招(选)聘不制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开招(选)聘考试命题组、考试组织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选)聘工作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5.报名咨询电话:0911-8803386 , 0911-8803317
监督举报电话:0911-8801767
附件:1.《2017年延安市新区第一幼儿园公开招(选)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计划表》.xls
2.《2017年延安市新区第二幼儿园公开招(选)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计划表》.xls
3.《延安市新区第一第二幼儿园公开招(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4.《延安市新区第一第二幼儿园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xls
延安市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