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新疆喀什市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公告【2675人】
为全面落实2020年我市教育系统义务教育各学段、各年级国语教育全覆盖,少数民族学生基本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解决我市师资短缺问题,同时为高校毕业生求职就业提供便利,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拟面向全国招聘2675名教师,现结合我市实际,将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自愿、择优”原则。
二、招聘时间
2019年3月1日----2019年7月1日
三、聘用对象、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疆内外全日制应、历届普通高校母语为汉语的毕业生。
2、疆内外全日制应、历届普通高校民考汉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共2675个
第一类:学前教师476名
第一类:小学教师946名
第二类:初中教师866名
第四类:高中教师88名
第五类:职业高中299名
(三)报考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不信教、不参与宗教活动。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高1.50米以上,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能适应岗位工作的需要。
3、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从教经历者优先录用,党员优先;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35周岁及以下。
4、招聘岗位普通话水平或汉语水平要求
(1)母语为汉语报考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2)民考汉报考人员,MHK等级水平须达到三级甲等或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能够熟练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需提供小学至大学各阶段毕业证书或学籍证明。
5、招聘岗位专业学历要求
(1)学前教师岗位报考人员:须是母语为汉语或民考汉毕业生;具备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学前教育或师范类相近专业,符合《2019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专业目录》要求。
(2)小学教师岗位报考人员:须是母语为汉语或民考汉毕业生;具备全日制或函授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为师范类小学基础教育专业或相关专业,符合《2019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专业目录》要求。
(3)初、高中教师岗位报考人员:须是母语为汉语的毕业生,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类专业,符合《2019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专业目录》要求。
6、招聘岗位教师资格要求
(1)具备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如无法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则必须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2)无教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须在首个聘期内(三年)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
(3)高中阶段岗位报考人员必须具备高中层次教师资格证书。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1、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2、2016年、2017年、2018年已被教育系统正式聘用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招聘路线:喀什---甘肃---内蒙---河北---山东---返喀
(二)招聘时间及地点:2019年3月1日从喀出发,各招聘专场以招聘组到达各院校时间为准,设本地固定招聘点--喀什市教育局人事股。
(三)填写招聘报名登记表。
(四)资格审查: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普通话证(MHK证)、教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及近期两寸免冠正面证件照4张。无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提供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相关证书(毕业证、普通话证书、教育学和心理学成绩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