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电子信息录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扫描二维码进行2019年新聘教师网上报名平台个人信息录入,未录入信息者报名无效,报名信息须真实有效,编造虚假信息报名者取消报名资格。
(六)考试(以各招聘组到达招聘专场公布时间为准)
1、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和招聘人数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七)签定就业三方协议:根据笔试、面试情况,确定获得签约资格人员,进行现场签约。
(八)报到:已签约的应历届毕业生务必于2019年8月10--15日到喀什市教育局报到,经政审、体检、岗前培训的合格人员正式签定聘用合同,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五、聘用及管理
1、受聘教师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由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签订聘用合同。受聘期内经考核不合格,或者严重违反合同及国家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规定的,单位可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2、受聘教师享受学校在职在编教师同等待遇,同工同酬,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统一的工资、福利等待遇,享受国家住房公积金、医疗、失业、生育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障政策。
3、首次聘期为三年(含试用期一年),聘用期间工作业绩突出的教师,经专项考核合格后,可优先纳入国家编制。
4、为保证聘用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聘用人员的合同内容、考核、解聘辞聘、人事争议等事宜按照《劳动合同管理办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执行。
六、政策与待遇
1、工资:研究生学历月收入9311元,年收入合计11.2万元;本科生学历月收入8053元,年收入合计9.7万元;大专生学历月收入7668元,年收入合计9.2万元。其中含财政补助缴纳的“五险一金”。
2、津贴:转正后,根据考核结果个人享受不同等级的年终绩效奖津贴2000元--8000元不等;参加工作年内享受综合治理奖1500元/年;转正后享受每年一次取暖费850元及第十三个月奖励性工资;分配至农村学校的教师根据交通距离远近享受连片生活补助金每年1800元至4320元不等,同时享受1200元至2400元不等的交通补助。
3、住房:正式录用教师在聘期内可享受教师周转房,入住期间免去缴纳燃气初装费、购置床费等,两人一套,研究生学历及夫妻同为新聘教师的享受一套住房。
4、交通:对分配至较远乡镇学校的教师,由教育局与公交公司达成购买服务协议,每日定时往返接送。
5、编制:分为自治区特岗编及市财政自聘编,根据具备岗位资格条件及工作表现等情况,可分别进入自治区特岗自主招聘或自聘范畴。
七、相关事项
1、招聘工作自觉接受喀什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对违反规定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报到地点:新疆喀什市盛世嘉园小区(喀什市火车站乘坐6、21、26路公交车转12路、18路公交车至喀什盛世嘉园小区步行即可到达;喀什飞机场乘坐机场大巴2路公交车转12路公交车即可到达)。
4、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网上公告为准。
5、本《公告》由喀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喀什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98-2870322
QQ群:960690584
招聘组联系人(甘肃—内蒙—河北—山东)
金晶联系电话:17797988786
黄文艳联系电话:13565376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