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提交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有伪造、变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按规定追究个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条件,经报考单位人事部门对报名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凡符合报名条件者均可进入面试。届时将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本人。
(三)考试
考试采用直接面试(结构化面试或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前须现场提交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核。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列为体检对象。考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以考生综合成绩高低为序,排定名次,按招考岗位名额等额确定入围参加体检人选。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事宜由报考部门通知。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
1.体检。经面试确定为招录对象的考生要进行体检。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等规定执行。
2.考察。经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
3.公示。经考察合格拟聘用的人员名单将在汕尾人才网公示7天。
4.如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其空缺的名额按该岗位面试成绩高低为序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
五、聘用
(一)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市人社局核准办理聘用手续。
(二)逾期未能提供其本人的学历(学位)证书、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的将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所缺名额按该岗位成绩高低递补。
(三)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为三年)。获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含在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并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人员到位履职后,按照汕尾市人才引进有关政策规定,给予一次性安家费补助。
六、其他
本公告如有不尽之处由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汕尾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660-3383663。
1、2018年广东省汕尾市技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调整后)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2018年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