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东汕尾职业技术学院、汕尾市技工学校招聘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教师公告【35人】
为加强市直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我市人才队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5名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教师。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严格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考试,择优聘用工作人员。
㈠.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㈡.实行公开招聘、规范程序、接受监督的原则。
二、职位和招聘对象
详见《2018年广东省汕尾职业技术学院、汕尾市技工学校公开招聘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教师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㈠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㈡ 政治思想素质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品行;
㈢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㈣ 无违法违纪行为。凡受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以及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均不得报名;
㈤ 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㈥.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19年1月31日止。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㈠ 报名时间及地点:
采用现场招聘办法,符合招聘条件(见附件1)的应聘者请带齐相关材料,于下列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名:
1、2019年1月7日上午9:00-12:00在中原工学院(郑州市)校区现场报名;
2、2019年1月10日上午9:00-12:00在东华理工大学(南昌市)校区现场报名。
报名具体地点详见学院(大学)的招聘启事。
㈡ 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按规定报名时间进行现场审核。资格审核材料:①应届毕业生(指2019年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身份证、《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暂缓就业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及暂缓就业协议书;②社会人员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报名表,其中,国有单位在职正式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应聘者须携带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除外)到招聘现场提交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面试。
㈢ 考试
考试免予笔试,直接面试。
面试时间定于:中原工学院在1月7日15∶00进行、东华理工大学(南昌市)在1月10日15∶00进行。面试采用说课或结构化面试的的形式。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将不予列为招录对象。
面试成绩60分以上的,按考生报考的岗位依成绩高低为序排列名次,按招考岗位的名额等额确定入围名单。如同一岗位最后一名考生出现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方法确定入围人选。
经确定为入围对象的考生,须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
如遇招聘岗位在第一个招聘地点招聘人数已满,在第二个招聘地点将不再招聘该岗位人员。
㈣.体检、考察和公示
(1)体检。经面试确定为招录对象的要进行体检。体检按照《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规定执行。
(2)经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汕尾职业技术学院、汕尾市人社局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3)经考察合格拟聘用的人员名单将在汕尾人才网等网站公示7天。
(4)如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其空缺的名额按该岗位面试成绩高低为序依次递补。
五、聘用
(1)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的,由汕尾职业技术学院、市技工学校报市人社局核准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对象应在自接到聘用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理报到手续。
(2) 逾期未能提供本人学历(学位)证书、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的将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所缺名额按该岗位成绩高低递补。
(3) 获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为三年,其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含在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并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本公告如有不尽之处由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660-3383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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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东汕尾职业技术学院、汕尾市技工学校招聘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教师岗位表.xls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