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020学年广东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教职员招聘公告【658人】
根据工作需要,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拟公开招聘2019—2020学年度公办教职员,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9—2020学年度我区教育系统计划公开招聘公办教职员658名,其中区直高中、业余体校、星辉学校共37名,职业学校14名,初中、小学607名。详见《2019—2020学年度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招聘教职员计划和岗位》(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分为以下三大类: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含已与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签订暂缓就业协议的2017年、2018年毕业生);社会在职人员;留学回国(境)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
4.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
5.专业对口,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附件1)相符,具体参考《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相近但又未列入《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也可接受报名,须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和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说明;
学科教学、小学教育、课程与教学论等专业,如就业推荐表或成绩单上的专业名称无培养方向,报考人员需提供院校出具的培养方向证明;
报考义务教育阶段招聘岗位的,可报考与所学专业相符的招聘岗位,或报考与教师资格证或中级以上教师系列职称相应的招聘岗位,并在报名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各类对象具体条件
1.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含已与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签订暂缓就业协议的2017年、2018年毕业生),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于2019年8月31日以前取得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以本科学历报考者,本科期间成绩符合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50%,或各学科平均分在75分以上,或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8以上;
特殊教育、校医、康复治疗师、财务岗位报考者不受成绩条件限制;
(3)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即1983年9月1日后出生);
2.报考基础学科教师岗位的社会在职人员,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区外在编在职教师,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或以上学段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即1983年9月1日后出生);
(2)2018年9月1日前至今连续在我区(不含幼儿园、培训机构)任教的临时聘用专任教师,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或以上学段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即1973年9月1日后出生);
(3)夫妻两地分居的在职教师(即配偶为我区户籍人员或我区在编公职人员),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或以上学段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初级以上教师系列职称,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即1973年9月1日后出生);
3.报考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的社会在职人员,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即1978年9月1日后出生),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职教师,具有初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工以上技术等级证书,从事与招聘岗位专业对口教育教学工作1年以上,且有1年以上企业专业实践经历或指导学生(或本人)参加职业技能竞赛获市一等奖以上;
(2)企业或其他事业单位人员,具有2年以上与招聘岗位专业对口的工作经验,具有初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工以上技术等级证书;
(3)具有硕士学位或双学士学位人员,具有1年以上与招聘岗位专业对口的教育教学经验或企事业单位工作经验;
4.报考校医岗位的社会在职人员,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即1973年9月1日后出生),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5.报考特殊学校康复治疗技师岗位的社会在职人员,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即1978年9月1日后出生),须具有康复治疗技士证或康复治疗技师证;
6.报考财务会计岗位的社会在职人员,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即1978年9月1日后出生);
7.留学回国(境)人员,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证的本科以上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即1983年9月1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南海区教育局官方平台(网址如下:http://www.nanhai.gov.cn/cms/html/71400/column_71400_1.html)、南海人才信息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2019年2月21日上午8:30至25日下午17:30前,考生在南海区教育局官方平台“人事招聘”专栏(网址如下:http://www.nanhai.gov.cn/cms/html/71400/column_71400_1.html)的“教师招聘系统”报名,并按要求向招聘单位(指镇街道教育局和区直学校,下同)提交报考纸质材料(附件3、4)。每位考生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三)资格审查、公布初试名单、公布初试方案
招聘单位根据网上报名情况,对照考生递交的纸质资料,在2019年2月28日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负责制定初试方案。初试人员名单及初试方案于2019年2月28日前在南海区教育局官方平台上(网址如下:http://www.nanhai.gov.cn/cms/html/71400/column_71400_1.html)公布。
(四)初试
由招聘单位组织,于2019年3月2日至11日期间完成。初试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能推荐参加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