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佛山市高明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公告(第一场)
为适应教育教学发展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2009〕139号)、《关于修订<佛山市高明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明府字〔2011〕11号)和《关于使用2018-2019学年度小学教职员编制的复函》等文件精神,佛山市高明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8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时间、地点、职位
本次招聘职位为高明区小学语文、数学、英语、计算机、音乐、美术、体育等7个科目教师,属小学事业编制(公益一类)工作人员。所有职位要求录用后在高明区教育系统工作满5年以上,其中,报考镇(街)职位的要求录用后在镇(街)教育系统工作满3年以上。
招聘实行公开招考,经笔试或专业考试、面试等环节并经体检、考察合格后,择优录用。
第一场:湖南师范大学驻点招聘专场
1.招聘职位: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和计算机4个学科教师,共14名(详见附件2)。
2.招聘时间:2018年1月
3.考试地点:湖南师范大学校内
第二场:华南师范大学驻点招聘专场
1.招聘职位:小学语文、数学、英语、计算机、音乐、美术和体育7个学科教师,共40名。
2.招聘时间:2018年3月(具体时间以公告为准)
3.考试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校内
第三场:高明区招聘专场
1.招聘职位:小学语文、数学、英语、计算机、音乐、美术和体育7个学科教师,人数为前两场招聘后的剩余数量。
2.招聘时间:2018年5月(具体时间以公告为准)
3.考试地点:高明区内
二、第一场招聘条件和招聘办法
(一)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年龄为18周岁以上(即2000年1月13日之前出生),30周岁以下(即1987年1月13日及之后出生);
6.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7.具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8.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其中,语文教师职位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
9.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018年佛山市高明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职位表(第一场)》,职位表的几点说明如下:
(1)招考对象:“应届毕业生”指2018年暑期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不含2017年及以前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毕业生);
对于学制为2年半或提前修满学分、于2017年底或2018年初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视为应届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者,报名时毕业不超过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超过1年的视为往届毕业生。
(2)专业:招考职位根据用人的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按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7年版)》(详见附件4)进行了专业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得的有效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并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专业相符的职位报考。
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学位种类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职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职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部分职位“专业”一栏所设置的专业未能完全涵盖“学历”一栏所标注学历层次的,则以“专业”一栏为准,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及其对应的学历层次要与职位“专业”一栏要求的专业名称和代码以及其学历层次相对应。
报考人员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报名表,未如实填写的视为提供不实信息,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注意:1.招聘职位要求所学专业为师范教育类的,应聘者须提供师范教育的有效证明(毕业证或学位证上明确有“师范”字样,或学业成绩单上能体现教育学、心理学为必修课程)。2.职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的,可提供学校开具的教师资格证正在申办中的有效证明。不能提供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证书申办证明的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
(3)学历、学位: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必须于2018年8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二)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公开招考,经笔试、面试后择优录用。
1.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报考方式。考生统一在“佛山市高明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单位雇用人员招考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由此点击进入,稍后开通)报名,经网上初审通过后,才可参加笔试。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1月13日9∶00至15日16∶00(24小时开通报名)。
(1)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网上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考公告,清楚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两年的彩色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单位网上初步审核。招考单位依据考生网上提供的资料在24小时内提出是否符合职位报名资格的初审意见。通过初审合格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能通过初审的,可改报其他职位。初审截止时间为1月16日16∶00。
?网上打印准考证,笔试结束后递交纸质应聘材料。报名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应于笔试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到湖南师范大学参加笔试后即现场递交纸质应聘材料(详见附件3)。招考单位依据考生提供的纸质应聘材料提出是否符合职位报名资格的审核意见。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能参加面试。
(2)报名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报考人员须按报考职位的要求递交所有证件。证件材料不齐或网上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的审核不予通过。
?考生须诚信报考、诚信考试。凡提供的有关材料、信息不实,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在拟录用考察时发现不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不予录用。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考试
(1)考试时间、地点
笔试开始时间:2018年1月18日上午8:30;
面试集中时间:2018年1月19日上午8:30,下午2:30。
地点:湖南师范大学校园内(具体以网站公告为准)
(2)考试科目
①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内容为本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法等公共部分知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②面试。
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所报职位招录人数3倍比例确定。面试采用授课的形式,合格分数线为60分。
③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5分(百分制)。
三、体检和考核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统一进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体检和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通知》(粤教继〔2013〕1号)执行。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由区教育局按照录用考察工作的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录用的,可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区教育局研究决定。
四、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经区教育局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区委组织部(区编委办)网站、高明区教育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五、办理报批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区教育局将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同级组织人事部门批准。
六、聘用和待遇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后,根据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择优聘用。被聘用的人员按所聘岗位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本次招聘的报名、考试、体检和考核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本公告由佛山市高明区2018年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7年版)
2.2018年佛山市高明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职位表(第一场)
3.考生提交纸质应聘材料清单
佛山市高明区教育局
2018年1月5日
2.2018年佛山市高明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职位表(第一场).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