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扩大用人单位自主权优化人事管理服务的实施办法(试行)》(长人社发[2017]94号)精神,长沙市教育局按照《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组织直属单位(25个)公开招聘353名教师及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人员编制及管理办法
招录人员列入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编制,其岗位等级在录取聘用单位参加竞聘后确定;完全中学(兼有初、高中年级)的招录人员由录取聘用学校统筹安排教育教学岗位。
二、报考条件及不得报考的情形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报考人员的毕业专业或教师资格学科(或岗位需要的其他类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学科与所报考的岗位相符;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除外。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见附件1《长沙市教育局直属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说明:
(1)《岗位表》中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均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学位(招聘岗位另有规定的除外),学历学位取得时间须为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日(2019年3月1日)前(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学位,下同)。
(2)已取得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在报考年龄要求28周岁以下的岗位时,年龄分别放宽至32周岁以下、40周岁以下。(28周岁以下为1991年3月1日以后出生,32周岁以下为1987年3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为1979年3月1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为1974年3月1日以后出生,50周岁以下为1969年3月1日以后出生)
(3)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见附件2)为准。出现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本专业目录的情形时,由长沙市教育局根据相关材料进行认定。
(4)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级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学位。
(5)工作经历为全职工作经历,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工作经历和服务年限时间截止计算至2019年7月31日。全日制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的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工作经历证明资料为《年度考核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等。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在2019年3月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的在读高校学生(201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应届高校毕业生除外);
2、在2019年7月31日前不能取得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的,不得以大专或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3、合同期内的特岗教师;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5、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有限制条件的各种情形;
6、不得报考录取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组织人亊、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工作程序、信息发布平台
1、招考工作程序为报名、初试、资格审查、笔试、考核、资格复审、体检、考察、资格终审、拟录用公示、录取聘用。
2、招考信息发布平台
(1)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www.cshrss.gov.cn)发布《招聘简章》、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
(2)长沙市教育局官网(jyj.changsha.gov.cn)
长沙市教育公共服务中心网(fuwu.csedu.gov.cn)
发布《招聘简章》、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及招聘过程中的所有信息
(3)招聘单位网站(网址见《初试办法》)
发布《招聘简章》、《初试办法》及相关通知、初试成绩及入围名单、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
(4)湖南人事招考网(www.zrpta.com)
发布《招聘简章》、网络报名、打印《报名表》/《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查询
四、报考办法及开考比例
1、本次招考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19年2月25日10∶00至3月1日17∶00;报考人员按照报考条件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在报名系统上传材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资料一经提交,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将不能更改,请仔细核对上传的材料后再打印《报名表》。
3、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及《岗位表》所列的报考资格要求,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资料、提供的资料与本人实际不相符的,在招考任一环节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录取资格。
4、初试开考比例为1∶7(特殊教育学校初试开考比例为1∶5),紧缺急需型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未达比例的招聘岗位相应取消招聘岗位或核减岗位数,被取消的岗位或核减的岗位数于报名截止后公布。“直接考核”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五、初试
1、初试定于3月6日至3月16日在各招聘单位进行,《初试办法》于2月25日(星期一)前公布。
2、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表》参加初试,缺任一证件材料者不能参加初试。未按时到达集合地点者视为自动放弃。初试时考生不得自带任何资料(招聘单位《初试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紧缺急需型招聘岗位和“直接考核”岗位报考人员不参加初试。
3、考生初试得分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初试成绩当天在学校网站公布。
六、资格审查
1、入围资格审查人选依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7的比例确定(特殊教育学校的比例为1∶5),初试成绩相同时,初试占比高的项目成绩高者入围(下同)。入围资格审查人选(含“紧缺急需型岗位”和“直接考核”岗位报考人员)名单于3月18日(星期一)公布。
2、设置初试环节的岗位因出现资格审查不合格人选而造成进入笔试人数未达比例时,按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长沙市教育局对报考人员上传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上传材料无法识别、或不齐全等情形将视为资格审查不符,由此而造成的任何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说明:
(1)“已取得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教师资格、且有1年及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等同于“具备二级职称、有3年及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的资格条件。
(2)2019年9月30日以前合同期满的特岗教师须提交(上传,下同)合同书。
(3)暂缺《职称证》的人员须提交已签署“通过”意见的《评审表》或评审通过的文件,但资格复审时必须交验原件,否则为资格不符。
(4)2019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交加盖毕业院校印章的《就业推荐表》(需逐页提交),但资格复审时必须交验原件,否则为资格不符。
(5)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提交已取得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正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提交国家教育考试部门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或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成绩单,但资格复审时必须交验《教师资格证》原件,否则为资格不符。
七、笔试
1、入围笔试人员名单于3月20日(星期三)公布。笔试时间定于3月23日(星期六)上午,时长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科目见《岗位表》,考点考室及座号安排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自行从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为3月21日上午10点至23日上午9:00前。“直接考核”岗位报考人员不参加笔试。
2、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缺任一证件者不能进入考场。
3、笔试成绩查询定于3月27日(星期三)。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参考书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前辅导培训班。如笔试安排发生时间变动,以网站通知为准。
八、考核
1、考核定于4月6日至4月14日在各招聘单位进行,入围笔试人员名单、各招聘单位的《考核具体安排》、《技能测试办法》于考核前公布。
2、考核人选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5的比例(特殊教育学校和紧缺急需型岗位比例为1∶3)确定,笔试成绩相同时,初试成绩高者进入。紧缺急需型岗位笔试末位成绩相同者均进入考核。报考“直接考核”岗位资格合格人员均参加考核。
3、各招聘岗位的考核方式见《岗位表》,其中考核方式由试教、技能测试组成的按4∶6的比例合成考核成绩;直接考核岗位的考核方式为面试和试教(或技能测试),按4∶6的比例合成考核成绩。
4、考核顺序和考核内容由考生抽签决定;考核得分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得分(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下同)。
5、每位考生的考核成绩通知书在其后两位考生考核结束后依次领取。考核成绩当天在学校网站公布。
6、考核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含),未达合格分数线人员不进入后续环节。笔试和考核成绩按4∶6合成为总成绩;“直接考核”岗位人员的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
7、考生凭居民有效身份证参加考核;考核时不得自带任何资料(招聘单位另有要求的除外);未按时到达集合地点者视为自行放弃。
九、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资格复审人选以各招聘岗位计划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总成绩相同时考核成绩高者入围(下同);直接考核人员总成绩相同时,试教(或技能测试)成绩高者入围(下同)。出现资格不符或者弃权者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不超过两次,下同)。
十、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长沙市教育局组织的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由个人承担。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后续环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者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经资格复审合格后依次递补。
十一、考察
各招聘单位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填报《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情况登记表》;长沙市教育局调阅考察人选的人事档案,核查证件证书证明,审查是否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者自行放弃者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经资格复审、体检合格后依次递补。(注:2019年应届毕业生应于7月31日前提交全部所需证书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审查,否则取消资格。)
十二、资格终审、拟录用公示、录取聘用
资格终审、拟录用公示、录取聘用工作由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实施。资格终审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拟录取人员名单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下达录取批复。录取人员按要求办理相关人事手续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未能按时办理档案转入等手续者视为自行放弃。
十三、联系电话(工作日使用)
招考咨询电话:
长沙市教育局人事处: 0731--84899738
长沙市教育公共服务中心: 0731--84899717 84899743
监督电话:
长沙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0731—84899756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731-88666037 88666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