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镇办发〔2012〕24号)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丹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简称丹阳市人社局)、丹阳市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24名。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2月28日至2001年2月28日期间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要求;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丹阳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集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下简称《岗位表》,专业条件要求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版)》。
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尚未解除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省和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本次招聘,丹阳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解除或终止聘用关系的人员(特指开除)不得应聘。
二、应聘报名
1、报名时间和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与审核、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网站(www.dypxzx.com)。
①报名时间:2019年2月25日9:00-2月27 日16:00;
②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2月 25日9:00-2月28 日16:00;
③缴费确认时间:2019年2月25 日9:00- 3月1 日11:00。
2、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后,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
(3)通过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是否成功以报名系统中的最终缴费状态为准,缴费成功后,报名费不能退还。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3、岗位核减、取消和改报名
报名截止后,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网站发布公告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被取消岗位的已应聘人员,可于3月 4日9:00-12:00登录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网站改报本公告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准考证的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到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为:3月13日-15日;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5、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50Kb以下)。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逾期不提供材料作自动放弃处理。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人员在网上报名、缴费和打印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与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1-86571677。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网上对考生填写的信息认真进行资格初审,并在考生报名24小时内提出审核意见。资格初审要求:
1.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
2.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说明理由;
3.对考生填报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补充的内容。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审查笔试后入围下一轮测试的人员报名所需资格条件的证书或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2019年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协议书、所在学校(院)的所学专业证明材料、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取得国外学历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材料)、教师资格证书(2019年毕业生须在8月25日前取得)。
资格复审时间为:2019年3月24日8:30-11:30,地点为丹阳市人才市场(云阳路32号)二楼大厅。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网站公布;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复审的考生,取消入围下一轮测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四、考试
考试由笔试、专业面试或技能测试等部分组成(详见《岗位表》)。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笔试、专业面试和技能测试,均由丹阳市教育局委托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丹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
(一)考试方法和成绩计算
1.岗位001至005由笔试和专业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各学科专业知识 (占比约80%);《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占比约20%)。笔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录计划数的2倍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专业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专业面试为模拟课堂,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笔试和专业面试均采用百分制,总成绩按笔试和专业面试分别占40%和60%的比例合成计算。
2.岗位006至015由笔试和专业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各学科专业知识 (占比约80%);《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占比约20%)。笔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录计划数的4倍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专业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专业面试为模拟课堂,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笔试和专业面试均采用百分制,总成绩按笔试和专业面试分别占40%和60%的比例合成计算。
3. 岗位016由笔试和专业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学科专业知识 (占比约80%);《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占比约20%)。笔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录计划数的2倍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专业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专业面试)。专业面试为模拟课堂和基本功测试,内容详见《岗位表》,专业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笔试、专业面试均采用百分制,总成绩按笔试占40%,专业面试占比60%的比例合成计算。
4.岗位017至018由笔试和专业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各学科专业知识 (占比约80%);《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占比约20%)。笔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录计划数的4倍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专业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专业面试)。专业面试为模拟课堂和基本功测试,内容详见《岗位表》,专业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笔试、专业面试均采用百分制,总成绩按笔试占40%,专业面试占比60%的比例合成计算。
5. 岗位019至020由笔试和专业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各学科专业知识。笔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录计划数的3倍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专业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专业面试)。专业面试为技能测试,内容详见《岗位表》,专业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笔试、专业面试均采用百分制,总成绩按笔试占30%,专业面试占比70%的比例合成计算。
6. 岗位021至022由笔试和专业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各学科专业知识(占比约80%);《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占比约20%)。笔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录计划数的2倍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专业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专业面试)。专业面试为模拟课堂和基本功测试,内容详见《岗位表》,专业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笔试、专业面试均采用百分制,总成绩按笔试占40%,专业面试占比60%的比例合成计算。
(二)考试时间及成绩查询
笔试时间初定为2019年3月17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0工作日内在丹阳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网站(http://www.dypxzx.com/)公布,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号码上网查询。面试和技能测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面试通知单领取另行通知。
笔试、专业面试、考试总成绩最低合格线均为6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轮测试,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专业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专业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
五、体检和考察
专业面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体检由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组织实施,考察由丹阳市教育局负责。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在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报人社部门备案后,在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网和丹阳教育信息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与录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岗位(小学语文教师001、中学语文教师002、小学数学教师003、中学数学教师004、小学英语教师005、中学英语教师006、中学物理教师007、中学地理教师008、中学化学教师009、体育教师016、音乐教师017、美术教师018、学前教育教师021、022)按各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应聘人员根据个人意愿选择聘用单位。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被聘用考生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拟聘用公示前,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终审,终审时如发现不符合应聘岗位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布后两个月内未到聘用单位办理手续,2019年的应届毕业生于2019年8月25日前未取得报名资格条件中所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取消聘用资格。
七、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与监督,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相关规定、纪律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提供虚假证件的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咨询电话:0511—86569010;监督电话:0511--86571172、86524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