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都区北星小学是由成都市新都区区委、区政府全额出资新建的一所高标准、现代化全日制小学。学校作为现代学校制度的试点单位,实施新形势下“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办学模式,实行全员招聘合同制;待遇不低于同地同级公办教师,参照公办教师的标准购买五险一金。
学校坐落在新都区大丰街道太平碑路469号,位于北星大道(成都方向)左侧,与成都市金牛区天回镇毗邻。
学校于2017年9月开校,占地42亩,规划42个教学班,学生总人数可达1890余人。2019年秋季拟增加11个班,500名学生。
北星小学具有优美的环境,一流的设施设备,学校校园网络和安防设施全覆盖。学校配备有录播室、全数字化的校园广播电视台、现代化图书馆以及各具特色的学科功能室;学校的形体室、美术室、书法室、音乐室以及可容纳300余人的演艺报告厅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创造了绝佳的平台。学校有标准的室内体育馆、带塑胶跑道的田径运动场、足球场、篮球场、乒乓球场等各种运动场地,为学生锻炼身体、提高素质提供了充足的空间。
根据学校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自主招聘小学专任教师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小学语文教师9人、小学数学教师5人、小学科学教师1人、小学美术(含书法)教师2人、小学英语教师1人、小学音乐教师1人、小学信息技术教师1人。
招聘岗位具体情况和条件见《成都市新都区北星小学面向社会公开自主招聘小学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2019年7月31日前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2019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原件校验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证书的,不予录用,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应聘资格条件
1.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具有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学识水平,能熟练使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教学,业务能力强;
(3)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或区、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或荣获区、县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或区、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或荣获区、县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学历可放宽至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
(5)报考岗位的教师资格及专业要求。具备小学教师及以上教师资格。如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所载专业名称与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相符的,可报考相应岗位。其中2019年应届毕业生所学专业以《就业推荐表》所记载的专业名称为准。如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所载专业名称与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不相符,但教师资格证所载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一致的,也可报考相应岗位。
(6)普通话水平二级甲等及以上;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8)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6)截止2019年7月31日仍然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