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云南红河州财经学校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公告【1人】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财经学校是云南省人民政府1960年9月批准成立的老牌公办学校。学校以治校严谨、校风优良享誉州内外,先后被评为“国家级重点中专”、“国家改革发展示范校”、“全国德育管理先进学校”、“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文明校园”等国家级荣誉称号,荣获省教育教学质量中等职业学校一等奖、省民族团结先进集体、省依法治校示范校等10余项省级荣誉。现开设财经类、商贸类、建筑类、旅游类、信息类五大专业群20多个专业。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红河州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引进实施办法》(试行)、《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红河州2019年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红河州财经学校2019年计划招聘紧缺人才1人。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范围对象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不含民办和独立院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且学习成绩平均达良好以上。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由红河州财经学校编报,招聘专业、学历等与岗位资格条件相关的问题,由红河州财经学校和红河州教育局负责解释。详见《红河州财经学校2019年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应聘人员必须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专业范围和学历。本科毕业继续攻读研究生的(学习经历不间断)考生,招聘时若研究生条件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合,可按考生的本科条件且视为本年度应届毕业生来招聘引进;博士毕业生除要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年龄条件外,其他条件可不受限制。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岗位规定的条件要求;
(六)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处分或影响期未满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三、招聘方式
此次招聘由红河州教育局和红河州财经学校工作人员,人大、政协等监督机关人员和考官(3—5名)组成招聘工作组,采取校园现场招聘方式进行。
招聘工作组赴昆明呈贡大学城云南民族大学、云南师范大学进行现场招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组织报名
符合条件的考生请关注云南民族大学、云南师范大学发布的校园招聘信息,并在公示的招聘时间、地点直接向招聘组现场报名。
招聘安排计划:
2019年1月12日下午14:30,在云南民族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进行校园招聘。
2019年1月14日在云南师范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进行校园招聘。具体时间以云南师范大学发布的信息为准。
如在云南民族大学已完成招聘计划指标,则不再到云南师范大学招聘。
2.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时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须盖有学校教务处公章)、学校证明(需有姓名、身份证号、入学时间、录取批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考生基本情况的内容,并盖有学校或学生处公章)、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如报名时未取得相关证书的,由考生本人书面承诺在资格复审时提交原件)。
3.报名资格审核
由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和岗位条件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对所提交的材料和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组织考试
1.考试方式: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均进入考试。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方式为专业提问,主要测试考生的学科素养、心理素质、教育教学艺术等。考试具体时间及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2.成绩计算:按考官的评分求出平均分即为该考生考试成绩。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三)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并现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其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签订就业意向协议。自愿放弃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结合岗位招聘人数,按照同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在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环节已经递补过的,在后续环节就不再进行递补。
现场招聘工作于2019年3月底前完成。
(四)成绩公示
考试工作结束后,成绩由红河州财经学校审核并报红河州教育局核准后,报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考试成绩在“红河人才网”、“云南政务服务网上大厅”进行公示。
(五)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
1.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红河州财经学校和红河州教育局负责。资格复审时考生必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这些材料在资格复审时须本人持原件提交审核单位进行审验,同时提交这些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