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85年12月29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89年12月29日以后出生)、本科生不超过24周岁(1993年12月29日以后出生)。长期从事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人员,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2018年12月29日,公布招聘岗位及招聘要求。
(二)应聘报名。2018年12月29日至2019年2月20日,应聘人员通过招聘系统向学校提交报名应聘资料。应聘人员上传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交就业推荐表)、外语水平和计算机水平证明、获奖证书等材料(具有学生干部工作经历的可提交相应证明)的电子版(扫描件图片请选用JPG/JPEG格式)至招聘系统。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现场审核时再提供以上资料原件。
应聘人员须在人才招聘系统中申请岗位并按要求填写简历。本年度管理职员、辅导员招聘,应聘人员须按具体岗位或类别进行报名,不得兼报。
招聘系统地址:
http://rczp.snnu.edu.cn/zpNew/index.do
人才招聘系统操作说明:
http://rsc.snnu.edu.cn/info/1036/3672.htm
(三)资格审查。人事处根据招聘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在人事处网站上公布(未通过人员不予另行通知),通过审核的人员按通知要求参加初步面试。
(四)初步面试。各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初步面试,按照不超过本单位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人选,并在各招聘单位网站上公示3天(未通过人员不予另行通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按通知要求参加考核。
(五)考核。学校对通过初步面试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形式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含心理测试)。笔试结束后,学校根据笔试结果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面试具体形式、要求及时间安排以人事处网站通知为准。
(六)确定拟聘人选。学校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选,经学校研究确认后予以公示。
(七)公示。人事处在校园网主页上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八)学校审批。公示期满报学校审批。
四、聘用管理
(一)聘用人员按A类人事代理方式管理,占用学校事业编制。有关A类人事代理的相关政策见人事处网站《陕西师范大学人事代理工作暂行规定》。
(二)新聘A类人事代理人员继续执行学校相关规定,享受租房补贴,不再参与校内集资建房或分配住房。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按要求提交报名应聘资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名资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规范的报名无效。
(二)应聘人员所填写信息与实际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联系人:赵老师 张老师
联系电话:(029)85310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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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事 处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