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吉林长春工程技术师范学院教师招聘公告【1人】
根据学校发展建设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岗位及聘用条件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电气工程学院专任教师兼任教学秘书。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30日至2000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二)岗位条件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2019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19年7月底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硕士研究生为电工理论与新技术、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高电压与绝缘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等相关专业,本科为全日制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专业。初始学历应为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内,且原则上要求本科或硕士至少有一段学习经历毕业于985、211重点院校。同等条件下博士学历人员优先考虑。
三、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与在编在岗人员享有同等待遇。比照事业编制人员发放工资,缴纳五险一金。
四、报名方式
1.时间:2018年12月5日——12月7日
2.联系人:李云云
3.咨询电话:0431-86908045
4.有意向报名的人员请将本人相关证明材料交到学校人事处(行政楼202)。
(1)报名表(见附件)
(2)各阶段毕业证、学位证、成绩单复印件一份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有工作经历的提供在职证明
五、资格审查
由人事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门专业目录审核,专业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
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未颁发学历学位证的,持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资格复审时间由人事处通知。
六、招聘考试
(一)开考比例
本岗位考试设置开考比例,报名人数满足1:3方可开展面试考核工作。
(二)考核方式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人事处另行通知。
七、体检及考察
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到学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学校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
八、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为本次招聘的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学校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学校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三年期劳动合同。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