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吉林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面向校内外选聘公告
为“建设世界一流高职院校”的发展目标,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强化专业建设规划与指导,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校内外选聘一批在行业、专业领域有影响、有建树的专家担任专业带头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岗位
具体岗位参见《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面向校内外选聘专业带头人岗位列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列表》)
三、任职条件、岗位职责及管理规定
具体参见附件2《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专业带头人管理办法》。
有下列情形的,不接受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要求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
2018年11月13日8:00——2018年11月23日16:00
(二)报名要求
填写《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面向校内外选聘专业带头人报名表》(附件3),于2018年11月23日16:00之前发送至2085447703@qq.com邮箱。
(三)资格审查时间
学校依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定于2018年11月26日8:30--2018年11月27日15:00进行本次专业带头人选聘的资格审查。
请各位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逾期将不再进行审查、视为自动放弃。
(四)资格审查地点
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图书馆楼人事处(504室)。
(五)审查内容及要求
1.审查内容
①本人身份证;
②毕业证和学位证;
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有高校工作经验或企业工作经验的还需提供职称证;
⑤业绩、科研成果、获奖、任职经历等材料清单及佐证材料(复印件)。
2.审查要求
①所有审查材料需提供A4纸复印件,请按审查内容顺序装订成册(可参看《资格审查材料目录册》(附件4)),竖版左侧装订;
②原件材料需与所有上交复印件一并提交进行审查,审查完毕当即返还。
五、面试及时间安排
校外应聘人员,一人一议,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校内应聘人员,集中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纪律及监督
(一)选聘工作,全程由学校纪检部门参与监督。
(二)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凡与参加面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按照国办发〔2002〕35号文件规定实行回避。
(三)对违反面试纪律规定的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面试资格等处理。
(四)对违反选聘纪律规定,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的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面试结果公布
面试考核结束后,学校人事处根据专家的面试考核结果确定面试通过人选。如果某岗位的所有面试者面试均达不到要求,则取消或暂缓该岗位的选聘。学校校长办公会根据人事处提交的面试通过人选结果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
八、体检
校外应聘人员体检工作由学校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学校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体检合格者方可被聘用。
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公示
学校将面试及体检均通过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聘用
学校根据公示结果,确定选聘人员,为选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并在选聘人员到岗位报到1个月内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3-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按期转正;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者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聘用。
十一、说明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十二、其它
(一)学校地址
长春市东风大街9999号。
(二)乘车路线
长春站:步行至221/321站点乘坐至飞跃广场,换乘251/121,乘至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下车。
长春西站:可打车至学校,约15元人民币。
(三)联系电话
0431-85751804、0431-85124360
(四)联系人
陈老师、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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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人事处
2018年11月12日